本招标项目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东五路临时排水建设项目已由开封禹王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汴禹发改〔2014〕2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工程施工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东五路310段至马家河); 2.2 建设规模:全长约1公里,规划宽度为0.8米; 2.3 要求工期: 3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显示的所有工程;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项目总投资额:约80万元; 2.7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 3.2外省企业投标报名须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并携带进豫备案手续前来报名。 3.3投标人在投标前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到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内容。告知函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的有效。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文件递交前,需要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缴纳资信保证金(见汴交管委〔2014〕1号文),资信保证金金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 3.6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 3.7 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按弃标处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4日至2014年8月8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服务大厅(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开封市民之家五楼)7号窗口报名。 4.2 报名时应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材料者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投标人须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进豫备案手续(外省企业提供)、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上述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查验,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有效公章并装订成册。未提供以上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受报名。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3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4.4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邢先生 电 话: 1500378933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谷先生 电 话: 13938637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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