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安置房工程镇河塔片区 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工程施工(A区二标段绿化)招标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灵武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区东南片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已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灵发改发[2014]7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灵武市东塔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灵武市本级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镇河塔片区A区二标段绿化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括:镇河塔片区A区绿化景观工程施工; 2.3招标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2.4建设地点:灵武市东塔镇人民政府东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持园林绿化工程资格证,近三年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报名人应提交县级以上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所在县级及以上检查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 3.3 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4日至2014年8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登陆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进行报名(WWW.YCSGGZY.CN)报名时需提供资质文件扫描件(jpg图形格式)上传。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陆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州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维斌,联系电话:13309592234,0951-7805195、7805196、7805253,7805196。 4.2 需提供的资质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外地企业进宁备案登记证,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 5. 投标文件的获取 网络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4年8月26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西街193号),业务咨询电话:0951-5056233。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1、 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丁玉林 联系电话:0951-5039636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武市东塔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灵武市南薰街 地 址:灵武市东盛路灵隆物流中心2号楼 邮 编:750400 邮 编:750400 联系人: 周利 联 系 人:卢静 电 话: 13895307006 电 话:0951-4025248 传 真: 传 真:0951-4025248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NXHYZBDL@163.COM 网 址: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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