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jzy-14011 开标时间:2014-08-15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沙县市政工程管理处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县高速出口北侧候车点周边景观点及公厕、官需井、索桥头修复工程已由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沙发改[2014]基字1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沙县市政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沙县市政工程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沙县城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24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标段划分:无; 2.5. 工期要求: 9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工程施工必须在11月25日前完成。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7.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7.1咨询单位: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7.2设计单位: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且经年检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经年检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省外入闽企业须在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资格(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及相关文件规定),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于截标前持单位介绍信、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身份证到各地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查询并开具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无告知函或近二年内有行贿记录的不能参加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8月04日2014年08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沙县新华都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200元,投标单位根据需要,自主决定是否购买施工图纸等设计资料,需购买者3天内提供,费用按物价部门规定计取,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内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08月14日17时00分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 6.4. 投标保证金的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应注明本招标项目名称。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 年08月15日08时30分,提交地点为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交易厅(沙县新华都四楼);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可作为委托代理人)必须到达开标现场参加投标,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汇款单及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提交上述资料的不能参加投标。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沙县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 址:沙县建设大厦八楼,邮编:365500; 电 话:0598-5063988 联系人:徐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梅列区徐碧一村11幢528,邮编:365500; 电 话:0598-8512388;传真:0598-8313386; 联系人:姜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沙县支行 开户名称: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409158434721 交易中心名称: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沙县新华都四楼 电话: 0598-5845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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