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号ANJ091176-17SG 工程名称雨花台区板桥永安绿洲南路地块经济适用房小区道路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4年8月5日公告结束时间2014年8月12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标段编号: ANJ091176-17SG 南京凤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雨花台区板桥永安绿洲南路地块经济适用房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发改投资字[2009]75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8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小区道路 2、工程地点:雨花台区板桥永安绿洲南路 3、工程类型:中型工程 4、建设内容:市政公用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9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1550.00万元 8、招标内容:城市道路;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小区道路工程 10、工程规模:长度:860 m;宽度:24 m;造价:1550 万元。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e路阳光”网上招投标交易平台(www.njcein.com.cn)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4、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至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 =A ×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 七、其他: 1、 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 开标时,本工程各潜在投标人的注册建造师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B类安全证原件及社保机构出具的2014年1月至2014年06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也视同为原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席开标会; 3、 本工程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时向发包人提交中标价的10%的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形式按发包人要求,不接受银行保函);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供中标价的10%工程款支付担保; 4、 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将于招标文件中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5、 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中的材料为准。 6、 本工程招投标过程全面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没有加密锁的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办理好加密锁,并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招标文件在网上购买后自行下载; 7、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4年8月5日17时19分到 2014年8月12日17时19分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凤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186-1号宏普捷座7楼701室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10019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86433596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芳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84293531-812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备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本网站中《办事指南》,信息登记办理地点为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7房间,联系电话:025-68505861、68505871、68505863;如在招标公告发布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标段编号: ANJ091176-17SG 南京凤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雨花台区板桥永安绿洲南路地块经济适用房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发改投资字[2009]75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8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小区道路 2、工程地点:雨花台区板桥永安绿洲南路 3、工程类型:中型工程 4、建设内容:市政公用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9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1550.00万元 8、招标内容:城市道路;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小区道路工程 10、工程规模:长度:860 m;宽度:24 m;造价:1550 万元。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e路阳光”网上招投标交易平台(www.njcein.com.cn)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4、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至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 =A ×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 七、其他: 1、 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 开标时,本工程各潜在投标人的注册建造师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B类安全证原件及社保机构出具的2014年1月至2014年06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也视同为原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席开标会; 3、 本工程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时向发包人提交中标价的10%的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形式按发包人要求,不接受银行保函);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供中标价的10%工程款支付担保; 4、 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将于招标文件中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5、 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中的材料为准。 6、 本工程招投标过程全面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没有加密锁的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办理好加密锁,并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招标文件在网上购买后自行下载; 7、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4年8月5日17时19分到 2014年8月12日17时19分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凤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186-1号宏普捷座7楼701室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10019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86433596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芳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84293531-812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备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本网站中《办事指南》,信息登记办理地点为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7房间,联系电话:025-68505861、68505871、68505863;如在招标公告发布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