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升恒(招)[2014F]055-1号 开标时间:2014-08-28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永安市园林管理处 所属地区:三明市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安市城市慢线景观建设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永发综【2014】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安市园林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永安市园林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永安市石门桥至南互通连接线沿河 ;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绿化带全长2.4公里,总造价22303485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量清单含括的所有工作内容;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15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北京中外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海南巨方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年检合格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已按闽建筑[2013]30号文、闽建〔2013〕5号要求办理入闽备案手续;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具备一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取得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建造师,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若有变更以建设行政主管变更记录为准且应持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依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 (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5日至2014年8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5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安市南山路199号)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最高控制价每份售价200元,图纸每份1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提交: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时间、方式:中标单位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按现行有关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标单位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指定账号。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4年8月27日下午17:00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应在三明市住建局备案)的形式。若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的,应在2014年8月27日下午17:00前从投标人基本户以电汇或转账形式,汇到指定账户;若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形式的,应由施工企业或工程担保公司账户所在银行出具,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保函原件一并递交;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40万元整 。 (投标保证金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标记工程名称,未标明的视同未打入账户。) 8.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8月28日下午15时30分,提交地点为 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 ; 8.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有关从业资格证件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以及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以上企业派出参加投标人员应全过程参加招标),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验,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形式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保函原件一并递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永安市园林管理处 ; 地址:永安市中山路188号,邮编: 366000 ; 联系人: 邓工 :电话 0598-3632010、1361696961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永安市名流豪庭906室(售楼部),邮编:366000; 电话: 0598-3539828、15159167591 传真:0598-3539888 ; 联系人: 小谢 。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农业银行永安林产业支行 ; 账 号: 13810401040006785 ; 账户名称: 永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号: 开户银行: 永安市建行 ; 账 号: 35001646007050005425 账户名称: 永安市建筑业协会 。
交易中心名称: 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永安市建设局附楼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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