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222650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高州市东方大道二、三期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项目名称 高州市东方大道二、三期绿化工程 批复文号 高发改审函【2014】58号 批复单位 高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高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局 项目所在地区 茂名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高州市东方大道二、三期绿化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州市东方大道二、三期绿化工程 已由 高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高发改审函【2014】58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划拨解决,招标人为高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根据高州市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高府纪【2014】15号”精神,本工程采取手工报名、提前开标的方式,具体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东方大道桥苑新村,终点至东方大道三期接高水路口;建设规模:项目全长约4000米道路中间设6米绿化分隔带,两侧分别设2米侧绿化带,在绿化带栽种乔木、灌木、花卉、草皮等植物;项目总投资约1128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约718万元);施工工期:18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企业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采用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工程所在地住建部门)备案登记],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没有在建的工程项目。(3)经人民检察院核准,投标法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至报名日止最近两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本证明材料由投标人自行到人民检察院办理,证明材料原件装订到投标文件正本,复印件装订到投标文件副本)。 3.2 省外投标单位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手续。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办法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2014年 8 月 6 日至2014年 8 月 12 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北京时间)。 4.2 报名地点:高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州市府前路57号,电话:0668-6637866)。 4.3 报名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茂名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茂名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 由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凭身份证到场报名,否则不予受理。 4.4 报名资料:①企业介绍信,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等原件及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投标企业投标报名表格 (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⑤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身份证、资质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广东省外投标企业还需提供已办理通过 “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的、带标志的网页打印件及复印件,⑥《茂名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⑦)经人民检察院核准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钉成册,报名时须同时提供原件核查,经查验原件与复印件无误后,原件即时退回。 4.6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4 年 8 月 19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高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州市府前路57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和 民营经济报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内容不一致者,以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为准。 8、联系电话: 高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局 13828681202 高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668)6637866 茂名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0668)6632833 高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局 发布人 观预先 发布日期 2014-08-05 |
报名期限: | 2014/8/6至 2014/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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