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湄潭县印象湄江生态建设项目景观亭廊工程位于湄潭县高车堡大桥至黄家坝平桥湄江河两岸,该工程建设内容为:六角重檐亭(1个),面积约26㎡,八角重檐亭(1个),面积约47㎡,四角亭(1个),面积约16㎡,六角亭(1个),面积约17㎡,八角四方重檐亭(1个),面积约63㎡,游廊(2个),面积约625㎡,亭廊结构形式为木结构,木材要求用榉木,屋面采用小青瓦,具体做法以施工图为准,总投资最高限价为300万元,具体投资额以审计决算报告为准,工期要求为2个月。
二、招商方式及条件:
(一)招商人为:湄潭县城乡规划局,招商谈判达成协议后,由湄潭县城乡规划局为业主签订合同。
(二)公告和报名时间:2014年8月6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三)报名条件:投资人为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施工企业需具备园林古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四)报名时需交纳招商方案及附件成本购买费,每份1000元
(五)报名地点:湄潭县城乡规划局
(六)联系人:侯 刚(13985689269)
王为民(18208469809,0852-4224091)
三、工程项目垫资修建招商政策
(一)工程造价:以投资人谈判中标价为工程造价,即合同价包干。
(二)回报率:无回报率。
(三)资金占用费:无资金占用费。
(四)回购期及时间:回购期按两年执行,分三次回购,回购比例为5:3:2。第一个回购期: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60日内回购50%;第二个回购期: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满1年时再回购30%;第三个回购期: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满2年时再回购余下的20%。
(五)谈判保证金:报名时需交纳谈判保证金10万元,谈判成功后转为履约工程款,谈判未成功的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假期顺延。
(六)履约工程款:按工程总价的20%交纳,由乙方在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交纳完毕,不计利息,工程进度达到20%时开始返还,工程进度达到50%时全部返还完毕,即按20%、30%、40%、50%四个节点平均返还。
(七)投资人和施工企业建设该项目的各种税费必须在湄潭缴纳。
四、竞争机制
(一)一个项目只有一个投资人报名的,按照本招商政策进行商务谈判。
(二)一个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人报名的,投标人参照业主最高限价进行现场报价,最低报价确定为中标价。
五、退出机制
(一)签订协议后,业主发现投资人对项目进行转包的,由业主对投资人处以工程总造价20%的违约金,并取消投资人建设该项目的资格,由业主另行选择投资人。
(二)在工程建设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业主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关系并有权重新选择投资人。对投资人已建设的工程内容,按审计部门审定的工程价款80%结算,此价款待3年后支付,且不计算回报,也不计算利息。
1、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建设工程有关质量评定标准合格等级的,经业主或监理方提出,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国家建设工程有关质量评定标准合格等级的。
2、因投资人原因,工程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序时进度,经业主催促后仍达不到要求的。
3、未及时按规定交纳民工工资保证金又拖欠民工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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