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县展览服务中心景观亮化、广场铭牌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邹平县展览服务中心景观亮化、广场铭牌墙采购项目已被批准,本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为邹平县展览服务中心筹建办公室。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受邹平县展览服务中心的委托,对该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ZC-2014-079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两个标段; 2.3招标范围:标段一为邹平展览服务中心景观亮化所需灯具、电缆等货物的采购和安装;标段二为邹平县展览服务中心广场铭牌墙所需石材采购、加工、安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证件,并具有相应供货和安装能力; 2)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须提供灯具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授权委托书; 4)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6)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7)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二: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证件并具有相应供货、安装能力,经营范围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内容。 2)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4)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8月6日至2014年8月12日8:30~11:30; 14:00~17:3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套,售出不退。PDF电子版文件发至报名邮箱。) 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公告第3条所声明的材料、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携带查询行贿档案申请函、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人民检察院索取或邹平县人民检察院索取,邹平县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0543-3012932),申请函格式见附件。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 1)邹平县财税劳动大厦706室(鹤伴二路268号) 2)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淄博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鲁泰大道51号高分子材料创新园A座1409室)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8月26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邹平县财税劳动大厦1907室(鹤伴二路26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邹平县展览服务中心筹建办公室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13406191677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淄博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鲁泰大道51号高分子材料创新园A座1409室 联系人:伊善超 陈晶 联系电话:0533-3591913 传真:0533-3591929 电子邮箱:qxzb1913@163.com 开户名称: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淄博分行 账号:244202099787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8月6日 (附件)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申请函
人民检察院: (申请单位名称)因 (项目名称) 所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现向你院查询我公司在 2009年 1 月 1 日至 年 月 日 (申请查询时间)间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申请人:(申请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申请查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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