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号TXS20140800201 工程名称古溪镇东方寺路西延路灯工程的古溪镇东方寺路西延路灯工程[TXS20140800201]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4年8月7日公告结束时间2014年8月12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泰兴市城市管理局 的古溪镇东方寺路西延路灯工程 竞价谈判发包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古溪镇东方寺路西延路灯工程 已由 泰兴市城市管理局以泰城管[2014]59号文 批准建设,现委托 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 2.1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泰兴市古溪镇 (2)招标控制价:550160.15元 (3)招标工期: 30 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及内容:清单内的路灯基础、路灯安装、电缆敷设等工程。 2.3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60%,工程结算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的95%,余款5%质量保修期结束后一次付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者[机电工程二级]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手续的。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1)不良行为:有不良行为正在公示(公告)期间的; (2)行贿犯罪记录:近五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3.4 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无要求; (2)其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泰兴市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txcetc.com)”,选择本项目标段,完成招标文件网上支付后,在下列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打印“招标文件下载确认单”。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4年8月7日 0:00时起,至2014年8月12日 0:00时止。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见附件。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泰兴市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txcetc.com) 泰州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http://www.tzcetc.com)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http://www.jszb.com.cn) 7.投标人参加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投标文件的递交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事务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同时递交; (2)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出席开标活动; (3)其他有关注意事项见泰兴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兴市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国庆西路51号 地 址: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532室 邮 编:225400 邮 编:225400 联系人:淘济明 联 系 人:赵 迎 电 话:13952650508 电 话:1385284581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网 址: 网 址: 2014 年 8 月 6 日
资格审查条件如下: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一般投标事务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5、主要施工人员证书(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等); 6、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关于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格式、查询方式等事项,请登陆www.txcetc.com查询泰建招〔2014〕8号《关于明确投标人提交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要求的通知》; 7、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8、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泰备案表(指企业注册地不在泰兴市区域范围以内的企业); 9、近两年(2012年至201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评标定标办法: 1、资格审查合格的竞标人进入竞价程序,竞价程序如下: (1)由各竞标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当场拆封并公布报价,按报价由低到高排序。 (2)选择排名前5位(若不足5家,则全部参加)的竞价单位进行第二轮现场书面报价(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的最低报价),并当场公布、排序。 (3)选择排名前3位(若不足3家,则全部参加)的竞价单位进行第三轮现场书面报价(第三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二轮的最低报价),并当场公布、排序。建设单位按照第三轮报价的排序结果直接确定价格最低的竞价单位为承包人。 注:第二、三轮竞价单位在自愿的情况下参与竞价;若实际进入竞价程序的投标人数量只有1个时,则终止招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