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224092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广东 | ||||||||||||||||||||||||
工程名称: |
广东佛山市三水对外经济开发区“三旧”改造景观绿化项目2014年08月07日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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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佛山市三水对外经济开发区“三旧”改造景观绿化项目2014年08月07日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xml:namespace>1.招标条件 佛山市三水对外经济开发区“三旧”改造景观绿化项目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三发规资【2014】7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东西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佛山市三水对外经济开发区“三旧”改造景观绿化项目-大棉涌景观改造(工业大道至建设一路)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大棉涌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佛山市三水对外经济开发区“三旧”改造景观绿化项目-大棉涌景观改造(工业大道至建设一路),工程主要是对大棉涌进行河道整治和河道两侧进行绿化改造,内容包括河段的水面扩宽,河道疏浚,护岸护坡,河道两岸的绿化种植,人行道铺设,景观建设。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1年,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本工程建安费约为3800.00 万元,其中园林绿化部分约2800万元,水利部分约1000万元。本项目采用投标报价折率的方式进行报价,报价折率范围为0~95%(包含0和95%)。投标报价折率不能超出报价折率范围,否则作废标处理。 2.3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 个标段。 2.5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方式承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或以上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2.8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按进度完成至总工程量的50%,支付工程款至合同总价的30%; 2)工程按进度完成至总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款至合同总价的6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本工程结算后一个月内支付工程款至结算总价的95%; 4)余下工程款在质量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5)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承包人在收取工程款时,需提交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的建筑安装工程发票。 2.9 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xml:namespace>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除外)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园林绿化类别《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和持有佛山市水务局核发并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则《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由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提供,园林绿化类别《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由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提供。) 凡是参与我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信用档案系统和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由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提供)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水利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报名资料、资格审核文件中的建造师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拟派的建造师一致。 4.6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检员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投标人须提供《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以作证明。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出具承诺书承诺没有发生以下情况(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9 对投标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②投标人在近三年内( 以上4.9资格要求的业绩资料在资格审核文件中必须与报名资料一致。 4.10 对投标人企业的财务状况要求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个会计年度(2011年、2012年及2013年)的财务决算审计结论均为盈利。相关证明材料以具备相关财务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4.11 对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要求(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 a) 技术负责人: 1名,具备水利水电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提供);技术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由同一个人兼任。提供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作为证明材料。 b) 质检员:1名,必须提供质检员的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或培训证书;(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提供) c) 专职安全员:1名,必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提供) d) 以上人员需提供在投标人单位2013年12月至2014年5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以上4.11的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资料在资格审核文件中必须与报名资料一致。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①投标人在近三年内( ②投标人在近三年内(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 上述报名资料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每页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一册方为有效),其中一份报名资料需递交招标代理单位处。 5.2 投标报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将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若符合投标报名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少于3家时,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5.3购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带报名资料和报名回执在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4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_8__月_27__日_10__时_00__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3楼)。 7.3拟定开标时间为2014年_8__月_27__日_10__时_00__分,地点为: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固定投标员须出席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名确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固定投标员未能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及相关证件签名确认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 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 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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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4/8/7至 2014/8/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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