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武穴市月塘公园景观工程项目二期已由 武穴市发展和改革局已审批以武发改【2013】2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 武穴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代理机构为钟祥宏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月塘路以北、青林路以西、 粮食路以东 ,建设内容为月塘公园景观工程项目二期新建工程。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建筑及装饰工程;项目为1个标段,招标控制价 3480783.35 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及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无在建工程项目。
2.2投标人须提供武穴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员资格证明资料( 2014 年度)方可参加报名;
2.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 2011 年 8 月至今,下同)的 市政公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禁止投标处罚期内的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将被取消中标权利;
2.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须在近两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查询,以企业注册地或者武穴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行贿犯罪记录时间以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时间为准;
2.5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参加本招标项目的开标会议;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 8 月 8日至 2014年 8 月14日, 每工作日上午8:30时至11:30 时,下午 3:00时至 5: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的项目经理在 广济大道93号,金玉缘婚庆4楼持以下证书(资料)原件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供二套完整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备查(若非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需另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①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②建造师注册证书、五大员证书;③网员资格证明;④法定代表人或建造师身份证;⑤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⑥外省来鄂投标人需另提供在鄂备案登记证明。
安全生产许可证因年检不能递交原件的,若在有效期内,可提供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若超出有效期的,除能够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年检已经合格的证明资料外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陆万玖仟元整 ,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五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由武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收取(支付方式:银行汇款)。投标人必须在2014年 月 日17:00时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达招标文件指定的帐户(以银行到账回执为确认凭证),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武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42001676208059171717,开户银行:建行湖北武穴市支行,行号:105533262007。投标人在汇款时请注明:“ 武穴市月塘公园景观工程二期”项目投标保证金。
未按规定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为无效投标人。
4.4本项目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8月28日15:30 时整(本日15:00起开始接收投标文件),地点为 武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武穴市玉湖路60号)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武穴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北省武穴市玉湖路34号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15072779819 招标代理机构: 钟祥宏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武穴分公司)
地 址: 广济大道93号
联 系 人: 胡先生
电 话: 134098064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