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龙发改审函【2014】58号;龙发改审批【2014】22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为2014-8-8-177-01。 2.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成都市龙泉驿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2 建设地点:龙泉街办红咏社区;龙泉驿区大面镇. 2.3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35000m2 ;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景观绿化工程,绿化面积1200平方米,以乔木灌木搭配栽植;铺地工程,硬化面积2069平方米,以花岗石地面;小品工程,建筑小品面积363平方米,包括花池、木亭、花架、景观台、健身步道及园路施工;水电照明,广场灯、公共厕所水电、广场排水等施工;房屋建设工程,砖混结构,屋面为木结构,面积为128平方米,包含公共厕所和功能用房两部分。 2.4 计划工期:7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4年08月 2.5 项目总投资:200274.00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由业主单位负责落实 2.7 代理招标估算金额:2774.0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等级:申请人的资格等级不低于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甲级。 3.2 申请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3个(0至3个)房屋建筑类分类项目业绩。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3个(0至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100%(0至100)。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已在川报网免费注册),请自发出比选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08月13日10时00分(申请截止时间。从发布比选公告之日起至申请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5日;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北京时间),在川报网下载比选文件。 4.2 比选服务费200.00元。 5.代理申请书的递交 5.1 代理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地点为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政务中心四楼)。 5.2 代理申请书应由申请人本单位的人员亲自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6.评审和随机选择 6.1 比选人于申请人递交代理申请书的当天,对收到的代理申请书按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按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经评审得分在90分(60或70或80或90分四档)以上的申请人(3个以上),通过川报网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选择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2 随机选择在申请人的代理申请书递交人员和有关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下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川报网(www.sczbbx.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成都市龙泉驿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都南路109号五楼 邮 编:610100 联 系 人:兰先生 电 话:028-84869695-8803 传 真:028-84869695-100 2014年08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