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嵊州经济开发区2013年市政配套工程—新东坑南侧护岸(花园地村~曹家洋村) (项目名称)已由 嵊州市发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嵊发改中投【2013】19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 %,招标人为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嵊州经济开发区花园地村~曹家洋村。 2.2 本工程概算工程建安费用1548.93万元,招标审定预算价: 969.7962 万元(本工程暂 列金额为50万元)。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896.2125万元,(招标控制价必须低于该工程预算造价的一定比例,下浮比例不得低于8%,且不得高于批准的概算造价,暂定价和暂列金额部分除外),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否决其投标;本工程风险控制价: 761.7806 万元。(招标控制价的85%),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提缴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补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中标人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 2.3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主体项目(包括设计补充文件) 。 2.4 工程类别:市政三类 。 2.5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 2.6 质量要求:合格 。 2.7 招标方式 公开 招标。 2.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 后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叁级及以上 资质,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二级建造师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且无在建工程。3.2 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3.3 其他要求:3.3.1 企业在2014 年 6月底前已在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有效期内)。 3.3.2企业具有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证(有效期内)。 3.3.3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嵊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行贿记录(具体时间以监管部门规定时限为准)。3.3.4在检查考核中,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没有被相关监管部门因不良行为评为C级、D级; 3.3.5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无被相关监管部门请出本地市场记录(具体时间以监管部门规定时限为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 2014 年 8 月 13 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 2:30 至 4:30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单位交易员随带交易员证、嵊州市市政(园林)施工企业备案证书、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证书和身份证、(以上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并需按嵊公管办〔2009〕10号文件的要求递交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承诺书一式二份。其中组织机构代码证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需要独立装订提交。 4.3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请于 2014年 8 月 13 日至 2014 年 8 月 17 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4:30,在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4.4 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14年 9 月 11 日 9:30 时,地点: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4.5 报名地址: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经济开发区双塔路99号) 4.6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 / 元;招标文件工本费: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170000元 (大写: 壹拾柒万元整 ),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前一个工作日内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帐形式汇入指定帐户,并同时持相关付款凭证到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注:开户名称: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绍兴银行嵊州支行;账号:0934001115527200020;地址:嵊州市一景路2号) 6.其他有关内容 6.1 评标入围方法:(1)按第1种情形(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多于25家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选择25家参与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技术标评审,未入围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所有评审),通过上述评审的,投标人多于18家时,商务标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选择18家参与评审;少于18家时全部参与评审。为防止恶意低价竞标,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低于投标最高限价80%的,不列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因商务标评审中被否决的投标人也不列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评标基准价按实际剩余的入围家数计算。 (2)按第2种情形(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少于或等于25家时,全部参与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技术标评审),通过上述评审的,投标人多于18家时,商务标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选择18家参与评审;10至18家时由低到高选择10家参与评审;少于10家时全部参与评审。未入围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商务标的评审计分。为防止恶意低价竞标,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低于投标最高限价80%的,不列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因商务标评审中被否决的投标人也不列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评标基准价按实际剩余的入围家数计算;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电子辅助评标) ; 6.3中标方式: 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二名为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 。 6.4工程款支付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 6.5质量保修:经验收合格并备案之日起二年。 7.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 标 人: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嵊州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浦南 地 址: 嵊州市兴旺街281号6楼 大道北二路1号 邮 编: 312400 邮 编: 312400 联 系 人: 高来杰 联 系 人: 钱云雅 电 话: 83275916 电 话: 13735404042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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