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编号: | 2225177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江苏 |
| 工程名称: |
江苏张家港市(三干河)凤凰简易垃圾堆场搬迁及生态修复项目水平防渗等工程20407㎡/(三干河)凤凰简易垃圾堆场搬迁及生态修复的招标公告 |
| 工程简介: |
(三干河)凤凰简易垃圾堆场搬迁及生态修复项目水平防渗等工程20407㎡/(三干河)凤凰简易垃圾堆场搬迁及生态修复的招标公告 条款号 □按苏建设规[2009]4号文、苏住建规[2012]7号文进行成本价评审,评审是否低于成本价,经评审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为无效投标。 □ 3.2 综合评估法 □投标报价方法一;□投标报价方法二;□投标报价方法三;□投标报价方法四;□四种投标报价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 □3.3 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法 本工程定价为:下浮率: 开标时项目负责人是否要到场:□要;□不要(仅适用于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法) ?3.4合理低价法 ?投标报价方法一;□投标报价方法二;□投标报价方法三;□三种投标报价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 □否 3.2.1.1 3.2.2.1 3.2.3.1 3.2.4.1 □方法二: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12≤评分总分≤20分),本工程为分 具体评审要点: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分 ?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分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分 ?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分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分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分 ?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分 ? 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分 ?10.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分 □11.材料样品。(≤1分)分 □12.项目负责人答辩(≤2分)分 □评标委员会按苏建设规[2009]4号文、苏住建规[2012]7号文进行成本价评审,具体见本章第2.1条; 3.2.2.2.4 ?方法一: K值取值范围 95% 到98%,抽取每档按0.5%计。 □方法二: Q1 的取值范围为30%~%,抽取每档按5%计。 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抽取每档按0.5%计。 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本工程取%; □装饰、安装为88%~100%,本工程取%;□市政工程为86%~100%,本工程取%;□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本工程取%;□其他工程 88%~100%,本工程取%。(说明:Q2=1-Q1, Q1、Q2 取值一般均应≥30%;Q1、K1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2.2.2.5 3.2.3.2.5 3.2.4.2.5 投标报价 每偏离 1%:正偏离 1%扣1分 负偏离1%扣1分 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2.2.3 3.2.3.3 3.2.4.3 本工程投标人业绩为 分(≤1分) 评审标准: 3.2.2.4 3.2.3.4 3.2.4.4 □投标人动态考评业绩得分(≤5分) 本工程投标人动态考评业绩得分为5 分。 评审标准:(1)参加“张家港市2013年下半年度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综合考评”业绩得分= (本企业2013年下半年度综合考评分值-全市2013年下半年度综合考评平均分值)*0.2 ; (2)2013年度张家港市范围内获得的优质工程业绩分,房屋建筑施工企业优质工程业绩得分=张家港市优质工程(含张家港市优质结构工程)个数*0.1+苏州市优质结构工程个数*0.15+苏州市姑苏杯优质工程个数*0.2+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个数*0.4+鲁班奖优质工程个数*0.6; (3)2013年度张家港市范围内获得的文明工地业绩分,施工企业文明工地业绩得分=张家港市文明工地个数*0.05+苏州市文明工地个数*0.1+江苏省文明工地个数*0.2+国家级文明工地个数*0.5; (4)优质工程及文明工地加分都按该工程获得的最高奖项为准。 加分办法具体详见张建工(2009)29号文执行。上述奖项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计分。其他奖项也不予计分。 □奖项(≤2分) 本工程奖项为分。 评审标准: □5.1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平均值(有效投标≥5个时,去掉其中最高和最低的综合单价平均) □5.2工程标底文件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 合价偏差金额 元, 每1项扣分,最多扣分(≤2分) ?5人组成,技术标评委3人,商务标评委2人; □人组成,技术标评委人,商务标评委人。
3.2.1.2 商务标: 3.2.1.2.1: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2.1.2.2:清标,商务标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2.1.2.3:成本价评审:具体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条。 3.2.1.2.4:评标基准价确定: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抽取每档按0.5%计。 3.2.1.2.5: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 1%,扣减一定的分值(不低于 0.3 分,正偏离和负偏离的扣分标准可以不一致),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本工程确定的扣分系数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2.1.3 投标人业绩:具体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2.1.4投标人动态考评业绩得分或奖项:具体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10 、 招标单位联系人:鲍忠伟电话:0512-58132600-8032
11、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区永安路华怡商厦南楼四楼(人民医院东对面) 联系人:刘超君传真:58221724电话:58150012项目组组长:徐中奇 |
| 报名期限: | 2014/8/11至 2014/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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