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平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发[2014]16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罗县宝丰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自治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平罗县宝丰镇街道节能路灯改造项目 2.2 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质 (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国家二级(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外地企业须为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建设施工能力。 (2)投标申请人近三年须具有3项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施工能力。 (3)外地企业须在宁注册分公司并办理进宁备案注册登记。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报名结束后由投标人到检察机关开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开标时携带原件。 (7)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4、报名时间和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11日至2014年8月1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报名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庆街与文明路交汇处)4.2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证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人员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原件、近三年内三份类似项目合同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庆街与文明路交汇处)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石嘴山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罗县宝丰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平罗县宝丰镇 邮 编:753400 联系人:杨立刚 电 话:13895128263 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新华西街237号 邮 编:750001 联 系 人:杨兴民、马思铭 电 话:13895174449 电子邮件:19615271@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