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区现代科技产业园道路维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 | 现代科技产业园道路维修工程 | 工程编号 | | 招标人名称 | 泰州市姜堰区姜堰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名称 | 泰州公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工程地点 | 现代科技产业园 | 本次公告标段数量 | 1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1 | 计划开工时间 | 2014年8月28号 | 计划竣工时间 | 2014年9月17日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4年8月11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4年8月16日 | 标段具体信息、要求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发包方式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计划发包时间 | 1 | 现代科技产业园道路维修工程 | 道路、排水 | 公开招标 | 16 | 2014.8.11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施工资质 |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 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 | 资格预审文件 | 资格 预审 须知 | 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请其委托代理人携带资格预审材料,按时参加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具体要求见“资格预审条)。经过资格预审,《诚信投标报名申请与承诺书》中的内容属实的为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将对投标申请人进行审查,凡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姜堰招标采购网公示平台上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且正在公示期间的企业以及借资质挂靠报名等不正常现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 资 格 预 审 条 件 | (一) 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请其委托人携带《诚信投标报名申请与承诺书》及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按时参加资格预审。1、单位法人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企业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5、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质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6、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7、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8、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记录(社保有效期为近6个月)该记录必须经当地社保部门加盖公章,拟参与本工程的负责人和被授权人必须在养老保险人员名单中(相关人员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的网络查询方式及内容,包括不限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官方网址、企业登录名及登陆密码等);9、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投标申请人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和拟选派建造师,出具告知函的时间必须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资格预审前);10、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凭证(本项仅需提供复印件);注:上述1-10条为资格预审合格必要条件,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资格预审要求提供材料原件的,投标申请人未提供原件的复印件无效,或者即使提供原件,但经核实为虚假证件的也无效。 (二)、投标保证金要求: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0.3 万元。 2、资格预审前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至收款人:泰州公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姜堰市支行,帐号:11628011021000029099。 3、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或者以其他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无论任何理由,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4、资格预审不合格或虽然合格但未被抽签确定入围的单位,在确定入围名单后,退还投标保证金;参加投标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合同备案后退还。 5、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注明缴款单位、投标工程和标段名称,字迹要清楚,否则不能按时退还投标保证金,责任自负。有关投标保证金缴纳与退还咨询电话:0523-88262452。 (三)其它条件:《省外施工企业资质核验书》(省外施工企业必须提供)。 (四)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五)其他说明: 1.《诚信投标报名申请与承诺书》,请从泰州市姜堰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获取或从区招标采购网站(www.jyszbcg.com )下载园地下载。 2.本工程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本工程收取资料费: 300 元。图纸押金 / 元,押金凭图纸退还。 | 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式 | 一、若本工程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或只有9家,则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 二、若本工程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多于9家时,招标人选择下列第 1 种方式确定投标人: 1、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 2、从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中抽签入围,直至达9家(含)以上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报名和 资格预 审信息 | 请申请人于2014 年 8 月16日 15:00,至2014 年 8 月 16日 17:00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姜堰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报名资审室参加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向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并同时向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 地 址 | 姜堰区姜堰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姜堰区罗塘东路210号 | 联系人 | 杨女士 | 联系人 | 刘根喜 | 联系电话 | 13615185580 | 联系电话 | 88262452 | | 本公告发布日期 | 2014年 8 月11日 |
附件: 投标报名申请须知 一)、报名申请须知: 一、报名申请须知: 1.近三年有不良行为公示且正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投标报名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或有形建筑市场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4. 工程款支付方式: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后进场施工,工程量完成总工程量的50%时支付合同价的30%,总工程量全部完成支付合同价的3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10%,余款除5%的质量保修金外待审计结束后一年内付清,不计利息。 5. 本次招标:①设有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为最高投标限价) ②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L)%, 本招标项目L= 12 二)、评标办法: 评 标 定 标 办 法 工程评标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经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确认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参加详细评审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按下列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 一、评标分值设置: 1、投标报价92分 (1)若投标单位多于5家(含5家)将有效投标报价去除一个最低报价和一个最高报价后的平均数为本工程的综合报价,综合报价下浮D%后为本工程的平均成本价; 若投标单位少于5家时,则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数为本工程的综合报价,综合报价下浮D%后为本工程的平均成本价;(注D值可能为 1、1.5、2 ,D值由业主现场抽取确定) (2)有效投标报价得基本分92分; (3)有效投标报价与平均成本价相比,每高出0.5%减1分,每低于0.5%减0.5分(不足0.5%按内插法计算扣分,分值保留二位小数)。 2、投标文件算术错误及报价偏离:6分 投标文件出现本招标文件8.4.1条款需评标委员会修正的错误,每条扣0.3分;出现本招标文件8.4.2条款需评标委员会修正的报价偏离,每条扣1分,扣完为止。 3、细微偏差:2分 投标文件除8.5条款规定的重大偏差外,细微偏差每有一处扣0.3分,扣完为止。 二、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推荐不超过3名有排序的合格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如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也相同,招标人可从中选定或抽签确定中标人。 三、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办法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时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 四、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规研究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