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石浦水产品加工园区经一路等6条道路工程已象山县发展改革局象发改审批[2012]3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象山县石浦水产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象山县石浦水产品加工园区内 建设规模:人行道总长约3228米,6条路宽度为3米 工程造价:约182万元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无安全事故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图纸范围内人行道工程(详见预算书及施工图)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项目。 3.2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及《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若干规定》(象资交管办【2012】11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1]168号)的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 3.3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配备人员均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审核通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2014年8月11日至2014年8月13日17:00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城站路9号)。 4.3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1)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报名单须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有效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有效的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登记)材料(注册地不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企业)。 (6)《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交易证》、《交易员证》。 以上1-6条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核对后当场退回。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报名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或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受到相关行政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报名不予通过。 备注:1.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或受委托人到场。2、企业介绍信的出具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前的为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月/日至2014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时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象山县丹城城站路9号)持介绍信或交易员证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根据招标(代理)人通知的地点和时间及其它条件领取图纸。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月/日/时/分(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石浦镇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兴港西路555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石浦水产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石浦镇 联系人:翁慧明 电话:13958336639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丹城城站路9号 邮编:315700 联系人(交易员):李斌 电话:0574-65763707 传真:0574-65763706 电子邮件:zbdl@gczj.net 网址:www.gczj.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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