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乐清市中心区B-c4部分出让地块(总部经济园一期)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清市中心区B-c4部分出让地块(总部经济园一期)室外景观工程已由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乐发改投资[2010]7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清市中心区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乐清市中心区B-c4部分出让地块(总部经济园一期)室外景观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乐清市滨海新区。 工程概况:乐清市中心区B-c4部分出让地块(总部经济园一期)室外景观工程总面积约为43080㎡。其中绿化用地面积约为18812㎡, 硬质景观面积约为24268㎡。本次招标范围内建安工程概算为2127.3万元。 招标内容、范围:设计范围内的场地平整、种植土换填、苗木绿化、园路及铺装、水景、廊架、园林小品、安装工程等。 工程质量:合格。 工期要求:200日历天。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的独立法人(需为乐清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预选承包商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名录中的A类预选承包商);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园林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资格。 (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yqztb.gov.cn上的工程建设交易栏下的招标文件中于2014年8月12日至2014年8月16日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电子图纸。 6.招标文件疑问提交请进入项目质疑答疑补疑区: http://www.yqztb.gov.cn/yqweb/ztbwebdy/zhiyilist.aspx(答疑补疑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9月4日14时30分,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本次招标商务标评审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投标文件商务标制作有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8.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577-61882623
乐清市中心区发展有限公司 2014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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