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编号: 崇14-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慈溪市崇寿镇四灶路抗旱江生态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慈溪市崇寿镇傅家路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村自筹、上级补助(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崇寿镇傅家路村。规模及合同估算价: 河道整治1119米,其中河道疏浚1017米,新开挖河道102米,新建护岸900米。合同估算价约为80万元。标段: 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7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河道疏浚、河道开挖、新建护岸等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投标无效情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水利水电工程聘用三级项目经理或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1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且没有违反浙政发【2009】22号文件第(十七)条关于项目经理更换的规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申请方式、时间 网上投标申请:投标单位进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电子化招投标登录-镇级平台登录系统中进行投标申请,投标申请前须进行投标人注册并办理“慈溪市公共资源有形市场交易证”。公告发布即可进行投标申请,投标申请截止时间至2014年8月14日下午17时00分,已投标申请的单位才能投标。新注册的投标单位在慈溪市公共资交易网上审核通过次日才能进行投标申请。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下载地址: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电子化招投标登录系统(镇级平台)。招标资料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电子招标资料与备案的纸质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效力。招标资料每套售价50元,在开标时收取,售后不退,窗口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5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慈溪市崇寿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到账截止时间2014年8月14日下午17:00时前。不收现金。未按截止时间前到账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凭银行进账单到镇财政所开具收据,未中标单位凭收据公示结束后退款,否则不予受理。 收 款 人:慈溪市崇寿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 帐 号:3901301729000000194 7.其他说明 7.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 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 控制价法 。 7.3 水利水电企业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09〕30号文的有关规定,外地进浙单位在进浙参加水利工程投标前应当在浙江水利网上公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人员和条件。 7.4办理“慈溪市公共资源有形市场交易证”,详见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 8.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慈溪市崇寿镇傅家路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慈溪市崇寿镇傅家路村 地 址:慈溪市青少年宫北路429号嘉元大厦四楼 联系人:胡立恩 联 系 人:邱志伟 电 话:63299397 电 话:0574-63905832 传 真: 传 真:0574-639058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