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中博招【2014】023号 开标时间:2014-08-28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州中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清市渔溪镇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中博招【2014】005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渔溪镇渔溪河南侧绿化景观建设工程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融发改审批【2014】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清市渔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福清市渔溪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中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渔溪镇南前亭村、渔溪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渔溪镇渔溪河南侧绿化景观建设工程,总投资约619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园林土建工程以及公厕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工程控制价为¥4649930元,K值= 12 %,发包价为¥4104974 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 15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6.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7.1.咨询单位:福清市财政评审中心、福建联合中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 福建顺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预算); 2.7.2.设计单位:厦门市园创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2.7.3.代建单位:无 ; 2.7.4.监理单位: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 3.3. 投标人拟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园林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或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以养老保险{指具有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必须附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交社会养老保险费(在投标截止期之前的三个月内出具的且自出具当日之前缴费时间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的证明书,且加盖社保公章}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所署单位为准; 3.4.园林专业按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的规定,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备注:根据闽建筑[2013]41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 1、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依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项目经理资格条件涉及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明确以下要求:①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 3.7.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8.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13日至2014年8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福州中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等)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如需施工图纸的,须提前三天与招标人联系。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14年8月 28 日上午9:3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将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简写为“渔溪河南侧绿化景观工程投标保证金”,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用途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捌 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8月28日上午9:30分,提交地点为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清市元洪路福清市建设局大楼);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复印件、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委托人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或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项目经理须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到场登记原件核验。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fzztb.org)、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及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一层)公告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渔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福清市渔溪镇 联系人: 薛工 电 话: 0591-85688568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中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大厦3楼 电话:13328235868 传真:0591-87525261 联系人: 徐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行福清渔溪支行 帐户名称: 福清市渔溪镇财政办公室 帐 号: 427358378377 交易中心名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