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招核字[2014]第21号 一、招标条件:萍乡市安源区中环南路(K8+080-K12+058)沥青路面及人行道新建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萍乡市中心城区安源组团开发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1、本工程建设地点:萍乡市安源区安源镇、丹江街、五陂镇。2、本工程建设内容:沥青路面,面积158300平方米,人行道长7900米,总投资约5000万元,分为一个标段。3、建设工期: 2014年10月20日前完成K10+058-K12+058段,K8+080-K10+058段在11月15日前完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已在我市建立信用档案。外省企业开标时须提供进赣手续。2、拟派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3、提供近三年企业类似项目业绩(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备案表任两项)。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年8月12日至8月20日17时止到安源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记名购买招标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五、投标截止时间:本项目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2日9时0分,地点为安源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萍乡市中心城区安源组团开发建设办公室 电话:0799-6660369 监督机构:安源区招标办 电话:0799-6661933 代理机构:江西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799-68527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