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引水置换百花公园人工湖水工程已由安城管综执请【2014】9号、安发改投资【2014】17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筹措,项目招标人为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安宁市楠园、百花湖、小东湖。
2.2、招标范围:管沟土方开挖、道路恢复,管道安装及泵房施工。
2.3、工程投资:约38万元。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及验收规范,一次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近三年承担过与本工程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4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 拒绝列入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被邀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12日至2014年8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宁市金康路水逸居小区3幢2单元101号)持单位介绍信及报名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4.1项所要求的资料(加盖单位红章)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时间及递交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9月3日14时30分,地点为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安宁市大屯新区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3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14年9月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安宁市大屯新区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3楼)开标,投标单位届时应派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代表准时出席,否则投标书无效。
6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人地址: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楼9楼
联系人/电话:姜成昆/1898767136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安宁市金康路水逸居小区3幢2单元101室
联系人/电话/传真:杨先生、饶女士/0871-6872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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