栅大线公路两侧绿化景观提升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栅大线公路两侧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已由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普发改审[2012]3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舟山市普陀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舟山市普陀区虾峙岛 2.2 工程造价:约700万元 2.3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4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镇,北起栅棚客运站,南至虾峙镇人民政府,沿途长约4公里。广场及园路铺装面积约13081平方米;绿化面积约35853平方米,主要有普陀樟、新木姜子、红楠、广玉兰等中草皮为马尼拉、黑麦草混播,面积约8400平方米。 2.5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所有施工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企业资质: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贰级资质(资质标准执行建设部颁发的建城[2009]157号《城市园林绿化资质标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或舟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贰级项目主管资质,符合舟建委[2007]221号、舟建委[2008]147号、舟建委[2008]215号文件和普建[2008]84号文件相关规定。经过备案更换的项目经理须满足浙政发[2009]22号文件规定: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项目未通过验收前不得参加依法进行招标的其他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 3.3企业、项目经理经营行为:舟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不良行为记录按舟建委【2005】169号文件执行;舟山市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不良行为记录按浙建监【2006】80号文件执行。 3.4舟山市外施工企业及其项目经理必须符合舟建委[2013]5号文件规定。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8 月 13 日至 2014 年 8 月 19 日,每日上午8:30至 11:00,下午 14:30至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 舟山市普陀区招投标中心(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6号楼4层报名受理处)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逾期不再购买。 4.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5. 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 年 8 月 25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普陀区招投标中心(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6号楼4层报名受理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舟山日报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舟山市普陀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普陀区鲁滨路61号交通海运大厦10楼 地 址:普陀区东港海莲路171号 邮 编: 316100 邮 编: 316100 联 系 人: 王工 联 系 人: 林巧 电 话: 0580-6206132 电 话: 0580-3817743 传 真: 传 真: 0580-381774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蔡 2014年 8 月1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