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14GC0609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欢乐家园二期)建设工程景观绿化项目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发改审批【2011】3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象山县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由银行贷款及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欢乐家园二期)建设工程景观绿化项目A标段 2.2工程地址:中心城区丹东街道巨鹰路与滨海大道交叉口东北角地块 2.3建安工程造价:约230万元 2.4建设规模:景观绿化面积约11151平方米 2.5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景观、绿化、铺装、给水、路灯基础等工程 2.7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8安全要求:合格 2.9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接的施工任务量符合甬建发[2009]269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象资交管办[2012]1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若干规定》或《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1]168号)的规定且无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施工项目的除外】。 3.2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4年8月19日至2014年8月25日17:00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地点:交易员凭交易员证在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象山县丹峰西路436-6号四楼);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递交递交形式:投标保证金 肆 万元整。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以实际到账为准,并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或退还,账户名: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农行象山新丰支行39703001040012500。【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单位根据象资交管办〔2013〕6号文件及象资交管办〔2014〕5号文件执行】; 4.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的时间和到账时间。
5.投标申请受理 5.1投标申请受理时间: 2014年8月13日至2014年8月18日16:30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2受理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丹峰西路161号)四楼报名窗口 5.3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如下资料: (1)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报名表并加盖公章(报名表格式在象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2)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4)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 (5)交易证、交易员证; 说明:上述所有原件和复印件在投标申请时同时提交,由投标申请受理单位审查,资料复印件均存留。原件备查。 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或受委托人到场,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申请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资格采用资格符合性审查。
6投标人抽签入围办法及数量要求: 6.1 当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15家时,则随机抽签入围15家。 6.2 当3家≤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15家时,则全部入围参加投标。 6.3 入围单位最后以书面通知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丹城丹峰西路161号)四楼开标大厅。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丰饶路(人才公寓旁) 地址:象山县丹峰西路436-6号四楼 联系人:董浩辉 联系人(交易员):吴程瑶 电话:0574-65760968 电话/传真:0574-65005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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