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第四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净化复合生态湿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PJZB2014-27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江县第四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净化复合生态湿地工程已由浦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2014]8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及简况:浦江县第四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净化复合生态湿地工程,占地面积56804平方米,主要包括设计图纸范围内园路、汀步、生态沟、木栈道、挂膜填料组、引水管、跌水、湿地、停车场、绿化等工程。 2.2建设地点:位于浦江县第四污水处理厂东侧 2.3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中的“合格”标准。
2.5工程预算投资额:约43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本企业人员(需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1)有在建工程的(符合浦政发【2013】7号文件规定不作在建工程记录的工程除外);(2)虽无在建但已发中标通知书的;(3)虽未在建但已签订合同的;(4)不符合浙政发[2009]22号文件有关规定的。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③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本企业人员;④本招标公告3.4、3.5项资料投标时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4 投标人须在《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上签字承诺。 3.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各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且无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 3.6投标人还应符合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须知1.4.1条规定。 4.购买招标文件 4.1网上售标时间和网址 1)、网上售标时间:2014年8月14日9 时至 2014年8月21日17 时止,逾期不再出售。 2)、网址: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jzb.com)--建设工程--对应招标公告。 4.2费用: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套,交易席位费500元/家,上述费用交纳后不予退还。 4.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8.6 万元整,请按招标文件规定:于2014年 8 月 22 日 15 时 30分前汇至指定帐户。 5.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 8 月 22 日 16 时 30 分,地点: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城区人民东路83号)一楼开标大厅。 6.资格审查 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 7. 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浦江图文电视台上发布。以在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的公告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盖章):浙江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浦江县月泉路66 号 地 址:浦江县和平南路18号供销大楼三楼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79-84121731 联系电话(传真): 0579-84120101 201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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