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一七五中学运动场道路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CDG2014Z05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第一七五中学运动场道路改造项目已由长春市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双发改审批字[2014]19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双阳区教育局基建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教育局基建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主要改造内容:沥青混凝土操场道路9860平米及排水沟; 招标范围:市政道路等工程; 计划投资:354.0363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平湖街道梨树村(长春市第一七五中学校园内);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9月9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4年10月20日,工期42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及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省施工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3.6 拒绝在被政府取消投标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13日至2014年8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北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9月5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伍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双阳区教育局基建办公室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 邮编:130600 联系人:贾东新 电 话:13610730073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110室 邮编:130600 联系人:贺志钢 电 话:18004449969 传真:842620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