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区华兴片区“新居工程”金像寺路、静逸路配套市政道路施工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锦江区华兴片区“新居工程”金像寺路、静逸路配套市政道路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成发改审批[2012]111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锦江分局征地事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锦江分局征地事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成发改审批[2011]11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2011050501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锦江区成龙路街道办事处华新村2、7组、金像寺7组规划红线范围内; 2.2计划工期:120历天; 2.3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范围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须具备“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Ⅲ组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照明工程专业承包Ⅲ组及以上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类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专业承包Ⅰ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和投标禁入期间;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本单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四川省省外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所有投标人须办理《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企业不能超过两家;②联合体成员应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Ⅲ组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为联合体牵头人。③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保证金的缴纳等关于本次工程投标涉及到的相关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完成。
3.3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4年 8 月 18 日至2014年 8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持企业市场主体信息卡刷卡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
4.2 投标人可在4.1条规定的时间内在互联网《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页面(http://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网络系统”)或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厅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其中,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限以招标公告约定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必须通过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打开,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的办理方式详见《成都建信网》中公布的《电子标书生成器制作招投标书需注意事项》。(有任何技术问题可致电:028-86694886)。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4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 9 月 15 日 10 时30 分,地点为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 7号楼“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锦江分局征地事务中心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一心桥街201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28-8455155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218号K区8幢
邮 编: \\
联 系 人: 金女士
电 话: 028-8691074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4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