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浙江衢州市区水系改造提升专项工作—市政水系工程荷五路至三衢路引水及景观绿化建设工程(交通安全设施部分)等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229691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浙江
工程名称:

浙江衢州市区水系改造提升专项工作—市政水系工程荷五路至三衢路引水及景观绿化建设工程(交通安全设施部分)等施工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我单位衢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定于2014年8月19日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衢州市花园东大道169号五楼)确定衢州市区水系改造提升专项工作—市政水系工程荷五路至三衢路引水及景观绿化建设工程(交通安全设施部分)的承包商。
1.项目概况
衢州市区水系改造提升专项工作—市政水系工程荷五路至三衢路引水及景观绿化建设工程(交通安全设施部分)等,位于市区。承包范围为设计图纸范围内交通标线、交通标志、信号灯、电子警察及相关配套设施、照明部分等工作内容施工。本工程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为: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本工程审定预算价为1373291元,审定最高限价为审定预算价×92%,即  1263427元(报价超过审定最高限价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2.交易资格要求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和监控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和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衢州市区(市本级、柯城区、衢江区)以外企业已完成进衢备案登记 (办理登记证电话0570-3899338),取得《衢州市外地建筑业企业进衢备案登记证》和《衢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衢备案诚信手册》,联合体成员如有衢州市区以外的,均应按上述要求办理。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或省交通厅考核备案的公路工程三级项目经理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配备。
3.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两家,联合体需满足以上承包资格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需具备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3.交易保证金
本项目交纳交易保证金2万元整。交易保证金必须从衢州市招投标管理系统备案帐户汇出。企业可采用网银(电汇)方式交纳,也可采用银行汇票、转账支票(限衢州市内)方式到单位开户行交纳。交易保证金专用帐户为:“开户单位: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开户行:衢州市工商银行南区支行;帐号:1209270029200166678”。资金交纳后,企业通过登陆“招标快线”(网址:http://web.zj.icbc.com.cn/zjebank )完成项目确认。(操作最后期限为 2014 年8月18日23:59:59前),资金到帐但无法通过“招标快线”确认的,请于 2014年8月19日9:00前(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到帐依据到市监管办保证金室(衢州市花园东大道169号613室,联系电话:0570-8757613)完成交易保证金交纳确认手续。详见:http://www.qzztb.net/Service/ViewData.asp?ServiceId=20110513095530197。
(注:交年金的企业将收据或协议复印件带至开标会议现场,供审查。未提供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4.录入信息
4.1企业于 2014年8月19日8:30~9:30时(以中科院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为准)交易员本人将授权委托书及有效的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交至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科窗口工作人员(衢州市花园东大道169号五楼),并办理录入信息手续,联系电话:0570-3899063。
4.2企业录入信息时须由交易员本人携带交易员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办理。[企业必须进入市监管办招投标企业信息库(入库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入库企业可于2014年 8月17日16:00前到市监管办业务处(衢州市花园东大道169号六楼,电话:0570-8757609)办理相关手续]。详情见:http://www.qzztb.net/DataDown/ViewData.asp?DataDownId=20080512100125859
五.报价函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递交
5.1报价函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 年8月19日 9:30时,地点为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显示屏上公告的开标厅,报价函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须密封。未密封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5.2报价函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
(1)报价函;
(2)封4.1 总价;
(3)表4.2 说明(总说明);
(4)表4.3 工程项目报价汇总表;
(5)表4.4 单位(专业)工程报价计算表;
(6)表4.5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7)表4.5.1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
(8)表4.5.1.1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9)表4.6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10)表4.6.1 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
(11)表4.6.1.1 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12)表4.7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算表;
(13)表4.8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汇总表;
(14)表4.8.1 暂列金额明细表;
(15)表4.8.3 计日工报价表;
(16)表4.8.4总承包服务费报价表;
(17)表4.8.9 主要工日价格表;
(18)表4.8.10主要材料价格表;
(19)表4.8.11 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
5.3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法报价,承包商统一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为依据,并根据《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浙江省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2010)》《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浙江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2010)》,按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及给出的工程量清单,结合项目具体条件和企业自身实力考虑部分风险自主报价。除合同规定的可调内容外,承包商在报价中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和风险费等费用。
5.4承包商要充分了解本工程的图纸设计、工期进度要求、质量和安全要求、现场及施工环境情况、资金支付情况、材料采购及质量档次要求、配合协作等所有情况,以自身公司实力进行报价,不得恶意报价或不平衡报价,如发现将严肃处理。
5.5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工伤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和税金必须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计取。取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上限18.17%,下限14.875%)(注:以定额“人工费+机械费”为取费基数);工程定位复测费(上限0.05 %,下限0.03%)(注:以定额“人工费+机械费”为取费基数),规费1按11.96%计取(注:以定额“人工费+机械费”为取费基数)。
税金按3.577%计取(以“直接费+管理费+利润+规费+其他项目费”为计费基数),农民工工伤保险按0.15%计取(以“直接费+综合费用”为计费基数),危险作业意外伤害险按0.20%计取(以“直接费+综合费用”为计费基数)。
5.6承包商递交的资料需包含报价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纸制版1份)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光盘(1个,按品茗软件公司提供的光盘而制作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未提供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5.7本次招标范围中如有小部分工程量已实施,承包人须将该部分工程款支付给道路施工单位。实施部分的工程量以业主、监理、道路实施单位、交通设施承包单位四方现场实测签认为准,单价依据交通设施财政预算审核中心审核的标底中的相关工作内容的单价,并结合本次投标的中标比率支付。
6、承包商的确定
(1)承包商在报价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必须自行勘探现场,以便获取有关报价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资料。
(2)在有效报价中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2名候选承包商,最低报价为第一候选承包商,次低报价为第二候选承包商。(如果报价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
(3)报价在审定最高限价及以下的且工期和质量目标响应交易公告要求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工期或质量目标未响应交易公告要求的的承包商,发包人予以拒绝。
(4)本工程设风险控制价[审定最高限价*85%],风险控制价依据浙政发〔2009〕22号“关于严格规范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第十条有关规定产生,承包价如低于本工程风险控制价的,应提交低价风险保证金,低价风险保证金额度为承包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
(5)第一候选承包商中标公示结束后七日内必须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并提交承包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及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如未签合同或未提交履约保证金及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发包人将没收交易保证金,并上报有关监管部门,同时通知第二候选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第二候选承包商应提交承包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及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如未签合同或未提交履约保证金及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发包人将没收交易保证金,并上报有关监管部门,并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6)签订合同之日即作为开工之日,发包人将以此时间点作为考核承包人工期履约的起始点,发包人将拒绝承包人提出的延误工期的理由。承包商报价时需考虑此因素。
(7)发包人将对候选承包商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查,如发现恶意报价或严重不平衡报价的,将取消其承包人资格,并上报有关监管部门。
(8)承包人开始施工后如出现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配备不符合工程需要,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明显达不到预定计划的,发包人将终止合同,有权在原候选承包商中按序选择承包人。承包商报价时需考虑此因素。
 附:1、工程量清单
2、图纸
3、报价函
 4、项目班子人员组成名单
5、合同主要条款
发包人: 衢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招标代理人:衢州市开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 : 傅先生    电话: 0570-3044309
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 年8月  日

报名期限: 2014/8/152014/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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