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江苏连云港市灌南县人民公园天桥及出入口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229708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江苏连云港市灌南县人民公园天桥及出入口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项目编号GNX201408007项目名称人民公园天桥及出入口新建工程
标段编号GNX20140800701标段名称人民公园天桥及出入口新建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4年8月15日公告结束时间2014年8月21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灌南县人民公园天桥及出入口新建工程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编号:GNX20140800701
1、连云港硕项湖实业有限公司的人民公园天桥及出入口新建工程,已经 灌南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自筹资金,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工程施工 的投标。
2、灌南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3.1招标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工程及桥梁工程  
3.2招标工程规模:人民公园出入口东、西区附属建筑面积共计约2400平方米;天桥主桥桥面总宽度6.0m,两侧栏杆宽度均为0.15m,桥面净宽为5.7m。桥跨布置为2-24.4米,两端各悬臂0.6米。
3.3招标工程的招标范围:人民公园出入口东、西区附属建筑物土建、水电安装及迎宾大道、幸福大道天桥全部工程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4工程投资额  约 860万元
3.5付款方式:  钢结构安装完成后付款40%,竣工验收后付款20%,审计结束后余款一年内付清。   
3.6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必须于签订施工合同前从企业银行基本账户采用转账、网银支付或电汇方式向招标人提交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不采用银行保函方式),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7工程建设地点为:硕项湖新区幸福大道、迎宾大道上
3.8招标工程项目的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发包方式合同估算价(万元)
GNX20140800701人民公园天桥及出入口新建工程公开招标 800
3.9计工期为: 120  日历天。
3.10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符合国家验收(合格) 标准。
4、申请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与资格审查条件:
4.1资质条件:
4.1.1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不接受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特级企业投标)
4.1.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建筑工程专业)。
4.2资格审查相关条件: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办法,即投标申请人满足招标公告所要求的相关条件和招标文件中的相关条件即为资格审查合格。以下属于资格审查条件:
4.2.1企业具备上述4.1条要求;
4.2.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2.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2.5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2.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2.7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2.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
4.2.9拟选派项目经理近5年内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工程指钢结构人行天桥,主桥采用等截面连续钢箱梁结构。(提供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合同,有效期自竣工验收备案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5年内有效)。
4.2.10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2.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11.1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良行为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按以下要求提供: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无不良行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上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4.3.2款)
4.2.11.2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3]6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连建质〔2011〕444号等文件。注: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4.2.11.3本工程执行连监管【2011】72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详见www.lygztb.com.cn/index.do)、苏建规字【2010】7号文《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非本省资质施工单位要按以上规定办理相关资质核验(原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 连云港建筑工程招投标网www.lygztb.com.cn”、“灌南县招标采购网www.gnzbcg.net”同时发布。
5.2 投标申请人于北京时间(下同)2014年8月15日至 2014年8月21日登陆连云港建筑工程招投标网(www.lygztb.com.cn)获取招标文件。(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招标公告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5.3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无需加密)与纸质投标并行, 开标时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资料)正本一份,副本叁份。
5.4、投标人在投标准备期内必须及时制作网络投标文件(word格式文档、Excel电子表及相关图表格式,无需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如因网络投标文件未上传或操作不当所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中相关事项说明:
6.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6.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3本项目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
6.3.1定义: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得分的高低进行排序,推荐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果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得分相同时,推荐评标价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果评标价也相同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100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按以下进行扣分:
②评标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1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③评标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5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7、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7.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8、温馨提示: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登陆连云港市建筑工程招投标网( www.lygztb.com.cn)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灌南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集中办公区行政审批中心4楼)进行诚信库审核,审核通过以后可以用注册的用户名进入招投标网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附:各实施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苏CA(连云港地区)               孙莉莉          18005133017
江苏翔晟                         徐小波          13585204543
 杭云飞          13851527446
广联达软件                       刘  工           18651253807
注:江苏CA已在本地设点办理,地址:连云港市海昌北路66号地税局二楼CA证书窗口办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孙莉莉   18005133017。
9、其他说明:
9.1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9.2招标人保留对中标候选人所报业绩及投标全过程所提供所有信息的真实性的最终核实权,若经考证所提供信息不真实,则取消其中标权,并视情节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招标人:连云港硕项湖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灌南县中专学校院内
电 话:
联系人:          传真:
邮 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灌南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灌南县行政集中办公区
电 话:0518-80923369
经办人:孙玉洁、孙亚菲      传真:0518-83696969
邮 编: 222500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重发公告] 
灌南县人民公园天桥及出入口新建工程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编号:GNX20140800701
1、连云港硕项湖实业有限公司的人民公园天桥及出入口新建工程,已经 灌南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自筹资金,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工程施工 的投标。
2、灌南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3.1招标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工程及桥梁工程  
3.2招标工程规模:人民公园出入口东、西区附属建筑面积共计约2400平方米;天桥主桥桥面总宽度6.0m,两侧栏杆宽度均为0.15m,桥面净宽为5.7m。桥跨布置为2-24.4米,两端各悬臂0.6米。
3.3招标工程的招标范围:人民公园出入口东、西区附属建筑物土建、水电安装及迎宾大道、幸福大道天桥全部工程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4工程投资额  约 860万元
3.5付款方式:  钢结构安装完成后付款40%,竣工验收后付款20%,审计结束后余款一年内付清。   
3.6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必须于签订施工合同前从企业银行基本账户采用转账、网银支付或电汇方式向招标人提交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不采用银行保函方式),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7工程建设地点为:硕项湖新区幸福大道、迎宾大道上
3.8招标工程项目的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发包方式合同估算价(万元)
GNX20140800701人民公园天桥及出入口新建工程公开招标 800
3.9计工期为: 120  日历天。
3.10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符合国家验收(合格) 标准。
4、申请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与资格审查条件:
4.1资质条件:
4.1.1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不接受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特级企业投标)
4.1.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建筑工程专业)。
4.2资格审查相关条件: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办法,即投标申请人满足招标公告所要求的相关条件和招标文件中的相关条件即为资格审查合格。以下属于资格审查条件:
4.2.1企业具备上述4.1条要求;
4.2.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2.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2.5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2.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2.7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2.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
4.2.9拟选派项目经理近5年内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工程指钢结构人行天桥,主桥采用等截面连续钢箱梁结构。(提供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合同,有效期自竣工验收备案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5年内有效)。
4.2.10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2.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11.1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良行为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按以下要求提供: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无不良行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上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4.3.2款)
4.2.11.2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3]6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连建质〔2011〕444号等文件。注: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4.2.11.3本工程执行连监管【2011】72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详见www.lygztb.com.cn/index.do)、苏建规字【2010】7号文《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非本省资质施工单位要按以上规定办理相关资质核验(原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 连云港建筑工程招投标网www.lygztb.com.cn”、“灌南县招标采购网www.gnzbcg.net”同时发布。
5.2 投标申请人于北京时间(下同)2014年8月15日至 2014年8月21日登陆连云港建筑工程招投标网(www.lygztb.com.cn)获取招标文件。(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招标公告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5.3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无需加密)与纸质投标并行, 开标时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资料)正本一份,副本叁份。
5.4、投标人在投标准备期内必须及时制作网络投标文件(word格式文档、Excel电子表及相关图表格式,无需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如因网络投标文件未上传或操作不当所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中相关事项说明:
6.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6.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3本项目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
6.3.1定义: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得分的高低进行排序,推荐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果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得分相同时,推荐评标价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果评标价也相同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100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按以下进行扣分:
②评标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1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③评标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5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7、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7.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8、温馨提示: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登陆连云港市建筑工程招投标网( www.lygztb.com.cn)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灌南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集中办公区行政审批中心4楼)进行诚信库审核,审核通过以后可以用注册的用户名进入招投标网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附:各实施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苏CA(连云港地区)               孙莉莉          18005133017
江苏翔晟                         徐小波          13585204543
 杭云飞          13851527446
广联达软件                       刘  工           18651253807
注:江苏CA已在本地设点办理,地址:连云港市海昌北路66号地税局二楼CA证书窗口办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孙莉莉   18005133017。
9、其他说明:
9.1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9.2招标人保留对中标候选人所报业绩及投标全过程所提供所有信息的真实性的最终核实权,若经考证所提供信息不真实,则取消其中标权,并视情节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招标人:连云港硕项湖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灌南县中专学校院内
电 话:
联系人:          传真:
邮 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灌南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灌南县行政集中办公区
电 话:0518-80923369
经办人:孙玉洁、孙亚菲      传真:0518-83696969
邮 编: 222500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报名期限: 2014/8/152014/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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