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大良105国道景观改造提升工程 GJ-2014081503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良105国道景观改造提升工程已由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大良分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223(万元),工期:60个日历(天)。 本项目位于顺德区大良,工程内容包括对105国道沿线翻新、拆除破旧的户外广告牌及新建户外广告牌的制作与安装,拆除旧招牌4416.17平方米,清洗墙面1859平方米,修补外墙面450平方米,新做招牌A类3498.56平方米,新做招牌B类853.05平方米。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清单。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施工图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广告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广告制作及安装,或室外装修装饰工程);(2)拆除资质:具有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不超过两个,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必须提交联合投标协议原件,同时应以广告资格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中拆除资质单位)须具有有效的资质证书; 3.1.3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中拆除资质单位)须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3.1.4联合体具有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 3.1.5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1)被责令停业;(2)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不分地域,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正式文件(包括通报、批评、通知以及行政处罚书等)中明确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包括市场准入),且至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后仍在处罚期内的。 3.1.6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同一家法人企业不得同时出现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联合体中,也不能独立参与投标的同时参加联合体投标。 3.1.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工程招标中同时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应不超过两个,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必须提交联合投标协议原件,同时应以广告资格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4.资格审查方法 4.1、同步资格审查,即在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 4.2、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 4.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8月18日 至 2014年08月22日 ,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报名。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报名需提交资料: 本工程采用匿名投标,报名不需要提交资料。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8月18日 至 2014年08月22日 ,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凭招标文件工本费银行缴费回单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领取招标文件。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6.2 招标文件收费标准: 每份人民币500元。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用现金形式交到指定账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大良环市北支行, 户名:张思中,帐号:44-468401100119218。凭交费回单到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领取招标文件(附投标邀请函)、图纸光盘及收据。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09月10日 上午 09:30 ,地点为: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担保 8.1 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40000元。 8.2 投标担保的形式:工程保证金托管专用账户。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其他 10.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经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后,统一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sdggzy.cn)的“网上答疑和补充通知”栏目内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10.2、投标人收标时凭招标文件内的投标邀请函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无投标邀请函原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10.3、开标前不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中标人在办理项目报建时,向招标人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名单。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2年内不得参加顺德区工程投标的处罚。 10.4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顺德区市政行业建工管理的规定,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注册在投标单位(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中的拆除资质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广东省以外的企业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相应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2)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必须在佛山市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备案。审查过程中若发现其在相关系统中未登记或已被锁定,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权利。 10.5、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大良分局 联 系 人:伍先生 电 话:0757-22386061 传 真:0757-22386061 地 址:顺德区大良县东路16号 邮 编:52830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曹永雄 电 话:0757-22317163 传 真:0757-22317173 地 址:顺德区大良新桂南路16号 邮 编: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0757-22836711 2014年08月15日 附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附件:评标办法、合同专用条款 温馨提示:投标人在办理投标报名时,需向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缴交“投标报名费”人民币100元正。请各报名人带备具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到交易中心窗口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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