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231104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安徽 |
工程名称: |
安徽黄山市太平湖沿S103省道绿化管养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
工程简介: |
采购编号:J3ZC2014Z067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1.太平湖沿S103省道绿化养护管理,具体内容见:附件一; 2.养护标准要求见:附件二。 二、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 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园林绿化管护企业; 3.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册在岗人员,提供相关用工劳务合同和社保交纳证明供现场查验;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服务时间及地点:太平湖S103省道沿线绿化带,自签订合同后开始对绿化区域进行为期2年的养护 四、付款方式:合同生效起,养护期达到6个月验收合格后支付25%,1年后验收合格再支付25%,以后以此类推。 五、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6000 元,请投标人于2014年8月21日16时前(到账时间)缴纳至指定账户,未在规定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标书不予受理;未中标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开户银行:黄山太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0000301728810300000018; 收款单位:黄山市黄山区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 摘要栏需填写“太平湖沿S103省道绿化管养项目采购投标保证金”字样; 2.履约保证金:中标后,中标人交纳中标价款的 5% 作为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另行缴纳)。 摘要栏需填写“太平湖沿S103省道绿化管养项目采购履约保证金”字样; 六、确定中标方式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的前提下,我方组织的询价小组将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服务商。该服务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七、订立合同 中标人应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权,并由开标时确定的服务商中标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如中标人全面履行采购合同,则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八、供应商报价函编制要求: 1.对本采购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在 2014年 8 月 22 日9时前,向我方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2.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3.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交法人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须密封装订加盖公章,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请勿在2014年8月22日9时之前启封”字样。请将报价函及相关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一个正本、一个副本)密封后递交本中心。 九、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所有费用,不论结果如何,交易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十、其他 1.确定为中标单位后需在20日内在太平湖镇注册成立分公司,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权。 2.报价函送达地址:黄山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三楼受理大厅(黄山区翡翠西路北侧)邮编:245700 中心联系人:宋女士联系电话:0559-8512181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59-8561856 |
报名期限: | 2014/8/18至 2014/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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