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汕尾市品清湖海域空间整理和西北部海岸景观综合整治工程施工 批复文号 汕发改函【2013】174号 批复单位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汕尾市海洋与渔业局 项目所在地区 汕尾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汕尾市品清湖海域空间整理和西北部海岸景观综合整治工程施工,己由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汕发改函【2013】17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汕尾市海洋与渔业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招标人为 汕尾市海洋与渔业局 。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并按核准的意见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汕尾市城区。 2.2 工程造价:工程施工费24930624.33元人民币。 2.3工程规模: (1)海域空间整理工程,包括品清湖西北部近岸海域清淤约43公顷,清淤量约54万立方米; (2)西北部海岸景观综合整治工程,建造长约500米的人造沙滩,建成面积约260平方米的T字型放生台,建成2段各长约100米的红树林带; (3)海洋生态修复工程,建造面积约16000平方米的海洋生态浮床,并进行生态环境监测及维护。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海域空间整理工程、西北部海岸景观综合整治工程、海洋生态修复工程等(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及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 质量及工期要求:质量要求达到设计要求和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计划总工期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投入项目经理为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资格; 3.3 未被列入广东省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 3.4 根据《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1】第13号文的要求,招标人将对参加该项目报名投标的投标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果查询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不接受投标。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报名,时间为2014年 8 月18 日至2014 年 8 月22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止。 5、报名须提供资料 5.1 企业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的被委托人应是项目经理并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和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及《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3 拟投入项目经理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5.4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5.5 投标申请人企业负责人(A证)、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B证)、专职安全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C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各人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 5.6 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人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等)相关资格证书和各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以上拟派往该项目人员的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除身份证外)必须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一致。 5.7 近五年内(2009年至今)承担过1宗以上(含1宗)的类似工程,工程造价10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5.8 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在报名规定时间内须亲临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报名窗口作出投标承诺,进行签名并加盖公章确认,报名时提供投标承诺书原件。 以上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每页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所有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审核后退回。 6、招标文件的获取 于 2014年 8 月18 日至2014 年8 月22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 9 月12日上午9时00分至9时30分止,地点为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汕尾市海洋与渔业局代理机构: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汕尾市大马路地址:惠州市江北文昌二路2-24号金 裕碧水湾二楼 邮编:516600邮编:516008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18819537666电话:18138128333 发布人 黄文宇 发布日期 201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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