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邹城市石墙镇公路网化(枣济路-草寺村一段)工程已由邹城市石墙镇人民政府以《关于邹城市石墙镇公路网化道路工程(枣济路-草寺村一段)的核准意见》〈邹石投资[ 2014 ] 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邹城市石墙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镇自筹和各级财政补助,招标人为邹城市石墙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邹城市石墙镇。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工程总投资约47万元。
计划工期:2014年 9 月 4 日计划开工,2014年10月 4 日计划竣工,施工总工期: 30 日历天。
项目概况:邹城市石墙镇公路网化(枣济路-草寺村一段)工程,道路全长1197.0米,宽度4.0米,结构为18cmC25砼+15cm12%灰土。
招标范围:邹城市石墙镇公路网化(枣济路-草寺村一段)工程图纸范围内的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专业 二 级及以上或公路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邹城市石墙镇人民政府于2014年 8 月 19 日至2014年 8 月 25 日(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2时,14时0分至17时 00分, 在邹城市石墙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投标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4.1.1营业执照副本
4.1.2资质证书副本
4.1.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以上资料均为原件,并同时提供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投标报名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办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邹城市石墙镇人民政府于2014年8月 18 日至2014年8月 25 日(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2时,14时0分至17时00分, 在邹城市石墙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办理。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5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9月1日9时30分,地点为在邹城市石墙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邹城市石墙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邹城市石墙镇 地 址:山东济南青年路1号文教大厦北楼1017室
邮 编: 273500 邮 编: 250011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人: 潘爱成 、陈鑫
电 话: 13964917510 电 话: 15563144048
传 真: 传 真: 0537-511109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556314404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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