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粟田大道道路建设工程已由石首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省石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自筹100%,招标人为湖北省石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石首市金平工业开发区,东接石首大道,西止三支渠,建设规模:粟田大道道路建设项目全长3201米,宽40米,本次招标范围为:K1+320---K3+201范围内的机动车道混凝土路面、钢筋混凝土过街箱涵、管涵工程、管网工程、人行道及绿化带侧石安装工程等工程项目。计划工期120天,质量达到合格工程要求,工程总造价约2286.0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注册资金满足本工程要求)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有相应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无不良记录(不在处罚期内)。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单位,且外地建筑施工企业须在石首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办理入境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4年8月18日2014年8月2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00时至18:00时(节假日休息),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证,石首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出具的外来企业入境备案通知书等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首市笔架山路206号)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100元,图纸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9月9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湖北五环宏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首市笔架山路206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湖北省石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石首市南岳山路 地 址:石首市笔架山路206号
邮政编码: 434400 邮政编码: 434400
联 系 人: 邬卫东 联 系 人: 徐莉
电 话: 18972311007 电 话: 13972346901
传 真: 传 真: 0716-7275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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