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新会经济开发区ZB5-ZB5A-ZC4段道路工程 批复文号 新发改 [2014]55号 批复单位 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广东江门新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新会经济开发区ZB5-ZB5A-ZC4段道路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新会经济开发区ZB5-ZB5A-ZC4段道路工程项目(项目编号:XHGPC2014№107),已由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批准文号为:新发改 [2014]55号 ,招标人为新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现决定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地点在新会经济开发区中心区同安路。本工程按市政配套道路设计考虑,位于新会经济开发中心区06-01地块周边,施工长度约780米,总投资约779万元。资金来源: 自筹解决 。招标范围为施工招标(按图纸全部工程)。施工总工期: 150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必须具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的市政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企业。若投标申请人未进入《江门市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及公共工程名录》的,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不低于《名录》条件要求到江门市建筑业协会递交资料并获得资格审查通过方可成为正式投标申请人。3.2根据《新会区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和公共工程建设领域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试行)》的要求,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3.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建法〔2012〕24号)规定,广东省外企业须已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 四、投标人报名要求:申请人于2014年8月20日至2014年8月2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江门市新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85号窗口(地址:江门市新会区振兴二路73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1报名条件及需要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均需原件备查,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法人公章并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江门市建筑业企业市场信用评价手册(原件备查、收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备查、收复印件); (4)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已备案通过的网上证明; (5)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证(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本人身份证。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的精神,外省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故不接受外省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为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6)提供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及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收复印件); (7)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江门市建筑业企业市场信用评价手册企业注册人员基本信息的人员(以报名当日的江门市建筑业协会网站:http://www.jmjzy.com/的记录为准)。 (8)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及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收复印件); (9)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须在办理本次投标报名手续的有效期内2014年8月20日至2014年8月26日)亲临报名现场,办理申请报名的确认,并留存有效签名字迹和个人印鉴(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各人身份证原件备查),以作为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相关文书签署的依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江门市新会区行政服务中心7楼开标1室(地址:江门市新会区振兴二路73号)。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新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yjy.xinhui.gov.cn)”、“江门市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网(http://www.xhjsj.gov.cn)”和《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招标人(盖章):广东江门新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联 系 人:陈小姐 13902583939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江门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联 系 人:李先生 13631819787 传真:0750-3903448 发布人 江门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4-08-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