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凤泉区耿黄镇耿庄村经七路扩宽工程项目(二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新乡市凤泉区统筹城乡发展委员会,建设资金为财政加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新凤财招【2014】014号 2.2项目名称:凤泉区耿黄镇耿庄村经七路扩宽工程项目(二次) 2.3工程概况:道路、砼排水管,路沿石、路灯 2.4建设地点:凤泉区耿黄镇耿庄村 2.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加自筹,已落实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7工期:6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3.1.1投标人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3.1.3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地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必须注册于本单位)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3.1.4须出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开具日期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日期); 3.1.5须出具由凤泉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诚信证明; 3.1.6外地进新施工企业应在新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证登记(外地进新企业认定依据新建【2009】101号文“www.xxgcjs.com”办理进新施工备案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20日至2014年8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需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两份留存)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服务大厅(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大楼四楼)报名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注: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开始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9月15日上午9时整(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乡市凤泉区统筹城乡发展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先生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18537315393 电话:0371-56783317 13303735589 8、监督单位及电话 凤泉区财政局:0373-3918272 凤泉区审计局:0373-3918001 凤泉区监察局:0373-3918210 凤泉区检察院:0373-3961010 凤泉区建设局:0373-3918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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