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孚玉路与宿松路交口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皖H5J-14097号 发布日期:2014年8月20日 一、招标条件1、工程名称:宿松县孚玉路与宿松路交口改造工程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宿松县发改委 3、招标人:宿松县市政工程管理处 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工程实施地点:宿松县孚玉路与宿松路交叉口 2、建设规模:总投资约160万元 3、建设工期:30日历天 4、招标范围:破除现状路面、基层换填、新建水稳层、路面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标段划分:共 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应具备市政三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必须具有市政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注册建造师)。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统一发售时间、地点1、报名及招标文件统一发售时间: 2014 年8月20日至 2014 年8月27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售价为800元/份,售后不退。 2、地点:宿松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宿松县商贸城3#楼三楼 联系电话:0556-7602002) 五,报名资料:1、报名时须提供: (1)单位介绍信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证或注册建造师证 (6)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和单位社保证明 (7)拟派注册建造师须提供无在建(无中标待建)工程和无质量、安全等被限制投标的承诺。 以上材料(1)、(6)和(7)须核验原件,所有材料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 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六、联系方式招标人:宿松县市政工程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辰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松县孚玉镇 地 址:太湖县新城建设路12号(龙山影院5楼) 联系人:伍朝晖 联系人:汪女士 刘女士 15324522506 电 话:15391916767 电 话:0556-4189896(传真) 七、备注1、投标人(单位)所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各类证件等资料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单位)负全部责任。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或者由其他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投诉举报(必须提供书面举报材料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核实该投标人(单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由招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提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该投标人(单位)相应的行政处罚。 2、投标保证金:3万元人民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17:30前提交(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以个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接受)。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同时预缴履约保证金13万元人民币。开户名称:宿松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账号:3400168440805300725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松支行)。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宿松县政府网、宿松县招标采购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发布。 九、安徽省以外的投标企业须按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市函(2013)1382号文件》要求办理登记手续。 宿松县市政工程管理处(盖章) 2014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