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城南植物园景观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序号:SYA20140818415 泗阳城南植物园景观工程已经批准投入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工程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已经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有关单位参与投标。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泗阳县城南生态科技园区。 (二)工程规模:约380亩的景区道路、绿化、亮化及配套设施工程。 (三)计划施工开始时间:2014年9月。 (四)工期:90日历天。 (五)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 (六)工程总投资约6380万元 二、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企业资质: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和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申请人不能同时具备上述资质时,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体必须为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联合体附体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具有园林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资格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房屋建筑专业); (三)联合体双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双方皆不能参加其它联合体参加本工程报名。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请于2014年8月21日上午8时30分至8月26日下午17时30分; (二)报名要求:采用现场报名,报名时被委托人须携带下列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1、授权委托书或联合体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2、被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 4、联合体投标协议(如是联合体投标提供,格式附后)。 (三)报名地点: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二楼。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12个月后付工程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24个月后付工程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36个月按照审计结算价付清余款(质保金除外,不计息)。 七、工程履约保证:合同价款的10%。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缴纳中标价格10%的合同履约保证金给招标人,该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返还(无息)。 八、本次招标不限制投标报名申请人数量。 九、通过报名的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投标人不领取招标文件或领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按苏建招(2009)140号文件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十、报名申请人若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须持《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行贿行为查询申请书》到泗阳县检察院后楼207室开具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若项目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十一、本公告发布媒介:泗阳招标投标信息网、宿迁市招标投标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网。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阳城南新城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报名地点: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地 址: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辅楼二楼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泗阳县锦都豪庭3#208室 联 系 人:张元 联系电话:15051007213 0527-85221718 十三、本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2014年8月21日至2014年8月26日。 编制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并盖单位章) 201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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