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华路、企鸿路新建人行道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名称娄葑高新2014年建设项目项目编号GYY201406015 招标人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娄葑高新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娄葑街道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发包内容发包方式合同估算价 GYY20140601504扬华路、企鸿路新建人行道工程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 140.000000(万元)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标段规模:合同估算价约140万元;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总监)资质:[小型项目管理师]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企业业绩要求:无; 4.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无; 5.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6.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8.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9.招标人可以拒绝园区综合考评结果为c类或者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11.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1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件; 13.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为:苏州市名录与园区增补名录以苏预选委〔2013〕6号文和苏园规〔2014〕15号文规定的市政I组、II组、Ⅲ组预选承包商为准(不一致处以园区增补名录为准)。 1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5.其他条件:14.1.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14.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14.3.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劳动合同和2014年4月至今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有社保部门盖章。(此项资料提供在其他资料里) 14.4.提供企业承诺书,格式自拟但应包含公告中的第6、7、8、14.1、14.2条中的全部内容。
其他说明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期间在【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网】通过“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备注:投标单位不需要报名操作,直接支付后下载招标文件。) 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8/24日23时59分。 招标人地址: 联 系 人: 顾工传 真: 电 话:69361366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联 系 人: 王工、许工传 真: 69165623电 话: 69165622 邮编: E-Mail: 苏州工业园区招投标投诉电话:0512-66605607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4年08月20日 至 2014年08月24日 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 http://zhaotoubiao.sipac.gov.cn,投标申请人通过CA证书登录。 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