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大良街道逢沙片道路市政及回填工程—道路市政工程(二期) GSL-20140821033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良街道逢沙片道路市政及回填工程—道路市政工程(二期)已由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顺规资(大良)[2013]4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土地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2036(万元),工期:120日历(天)。 本项目为大良街道逢沙片道路市政及回填工程—道路市政工程(二期),位于顺德大良街道逢沙村;由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土地发展中心投建。 工程范围:本工程位于大良街道域内逢沙村,属于逢沙大道的道路新建工程。逢沙大道为宽30米长约1180米的次干路。本次工程主要涉及二期工程中市政道路、排水系统建设外,还包括电力预埋管、挡土墙及回填工程,其中排水管道长约3231.17m(最大管径DN1350),电力预埋管长1945m,挡土墙长729.60m。 工程内容:本工程分为道路工程、管网工程、挡土墙及回填工程,其中道路工程包括挖土方、回填土、片石换填、沥青混凝土路面铺设、水泥稳定石粉层铺设、四七碎石垫层、白麻花岗岩侧石安装、现浇细石混凝土平石制安、新旧沥青顺接处处理等;管网工程包括雨水工程、污水工程和电力管网,工程内容包括挖管道沟槽土方、回填河砂、管道下方打松木桩、混凝土管道铺设、圆型砖砌雨污水检查井砌筑、矩形直线砖砌雨水检查井砌筑、矩形弱电井砌筑、矩形电力电缆井砌筑、平箅式雨水口砌筑等;挡土墙包括挖土方、回填土、修复原有砼路面、现浇砼挡墙墙身、现浇砼防撞护栏、不锈钢栏杆制安;回填工程包括现状鱼塘晾晒后的塘泥和逢沙大道道路红线范围外两侧15m宽绿化带已回填的砂进行互相换填。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投标人并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2)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被责令停业;(2)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不分地域,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正式文件(包括通报、批评、通知以及行政处罚书等)中明确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包括市场准入),且至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后仍在处罚期内的。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4.1 同步资格审查,即在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4.2 若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申请人超过3家,则选取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4.3 若通过资格预审不足3家的,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4.4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 4.5 必须按招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和要求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且投标人必须带备原件以供核对。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其申请资料。 4.6 未按本公告时间、地点报名的,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4.7 投标申请人所报资料应真实可靠,若有弄虚作假或瞒报等行为,一经查实,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8月25日 至 2014年08月29日 ,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报名。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 报名需提交资料: 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报名不需提交资料。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8月25日 至 2014年08月29日 ,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凭招标文件工本费银行缴费回单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领取招标文件。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6.2 招标文件收费标准: 每份人民币500元。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用现金形式交到指定账户: 中国农业银行顺德北滘支行,户名:刘晓容,帐号:444-77000460105087。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09月15日 上午 09:30 ,地点为: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担保 8.1 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350000元。 8.2 投标担保的形式:工程保证金托管专用账户。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珠江商报上发布。 10.其他 10.1.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经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后,统一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sdcin.com.cn)的“网上答疑和补充通知”栏目内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10.2.在收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采取指纹签到。不接受未采集指纹的人员签到及其提交的投标文件。未采集指纹信息的相关人员,必须在开标前办理指纹采集。 上述人员除投标员外,其余人员的身份经核实后即可离场,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核对的,招标人将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10.3.投标人收标时凭招标文件内的投标邀请函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无投标邀请函原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10.4.拟派项目负责人: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已注册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必须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如投标人为广东省外企业,则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已注册的一级建造师(必须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顺德区建工管理的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0.4.1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通过安全生产考核并具有考试合格证号; 10.4.2必须在佛山市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备案。若发现其在相关系统中未登记或已被锁定,则需更换符合以上条件的项目负责人。 10.5 开标前不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中标人在办理项目报建时,向招标人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名单,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2年内不得参加顺德区工程投标的处罚。 10.6 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土地发展中心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757-22381786 传 真:0757-22212101 地 址:顺德区大良县东路16号 邮 编:52830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晓容 电 话:0757-28090671 传 真:0757-28090670 地 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府又社区居民委员会南国东路宝翠花园36号商铺 邮 编: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0757-22836711
2014年08月22日
附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附件:评标办法、合同专用条款
温馨提示:投标人在办理投标报名时,需向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缴交“投标报名费”人民币100元正。请各报名人带备具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到交易中心窗口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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