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工 程 类 型: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 项 目 编 号:44030620140167 项 目 名 称:沙井街道瑞丰路(宝安大道至中心路)市政工程 工 程 编 号:4403062014016701 招标工程名称: 沙井瑞丰路(宝安大道至中心路)市政工程 工 程 地 址:宝安区沙井街道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艺国际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经 办 人:曾慈娟 办公电话:25413688 移动电话:25413688-823、13926532556 建 设 单 位: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 经 办 人:陈工 办公电话:27204715 移动电话:23088034 计划总投资:818.1万元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633.773947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施工总承包;交通监控;电力管道;路灯照明;交通安全设施;给排水管道工程;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4年9月1日 至 2015年2月28日 发布招标公告暨投标报名时间:2014年8月22日09:00时 至 2014年8月26日18:00时 拟采用评标方法:抽签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 资格审查方式:指纹报名。 投标报名条件: 本工程不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最低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
其他报名条件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接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4、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建设工程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深宝府办[2010]94号)的有关规定,建设方有权对本方所投入的资金进行监管。 7、投标人必须提供截标前90日内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的检察机关出具投标人法人及法人代表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近三年)。 8、根据《关于在政府投资建设工程中试行土石方运输业务招标有关事宜的通知》【深建市场(2013)216号】的相关要求,本项目总承包工程施工单位在中标后通过在交易中心招标确定运输企业。
指纹报名。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否则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 ⑴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⑵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⑶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以及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温馨提示: 1、投标人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或“深圳建设信息网(www.szjs.gov.cn)”。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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