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阳发改【2014】16号文项目批复,招标人阳山县国土资源局对广东阳山国家地质公园中心广场园林绿化、人工湖、电气照明、排水系统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xml:namespace>
一、工程名称:广东阳山国家地质公园中心广场园林绿化、人工湖、电气照明、排水系统建设工程
二、建设地点:阳山县城南雷公坑江心岛东侧。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本工程占地面积17862.3平方米;包括阳山国家地质公园中心广场园林绿化、排水系统、电气照明等工程。施工工期:60个日历天。项目预算约231万元。工程资金来源:由财政拨款。
四、对投标企业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③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注册的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 ④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行业企业诚信档案手续;⑤广东省外企业必须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手续方可报名投标;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①报名申请表(可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www.qyggzyjy.com下载,并按表格要求填写盖章)一式两份,单独递交;②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业企业诚信档案表;③广东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资料(打印含网址的网页截图);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⑤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⑦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⑩被授权人在本单位最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11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原件(查询范围: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以上②-⑩项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用A4纸规格按顺序装订成册(以上资料除法人身份证外,报名时提供有效原件核查)(注: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并由被授权人亲临现场办理报名工作,如不按上述要求的,不受理其投标报名)
六、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七、时间安排:公告时间2014年8月22日至2014年8月28日;报名时间2014年8月22日至2014年8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节假日除外)。
八、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阳山县韩愈路28号阳山县社会综合服务中心2楼)。
九、费用: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十、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李先生:0763-7821072 (招标人)李小姐:0763-3813 002(招标代理)
招标单位:阳山县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