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WXXQ201404010项目名称伯渎河(沪宁铁路-旺庄东路)慢行绿道系统工程 伯渎河(沪宁铁路-旺庄东路)慢行绿道系统工程(项目名称)伯渎河(沪宁铁路-旺庄东路)慢行绿道系统工程—南侧景观绿化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伯渎河(沪宁铁路-旺庄东路)慢行绿道系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人民政府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伯渎河(沪宁铁路-旺庄东路)慢行绿道系统工程项目建议书(立项)的批复 锡新管经发[2014]12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市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金诺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伯渎河两侧沪宁铁路至旺庄东路段 工程规模: 景观绿化面积约28760平方米,其中硬质景观面积约为18100平方米,绿化景观面积约为10660平方米;本工程包括慢行系统,驳岸美化,围墙,栏杆,休闲广场、绿化种植,园路,廊架,景观人行桥梁及景观亮化工程等。其中景观人行桥梁三座,分别为二号桥、三号桥、四号桥;10m≤桥梁单跨≤15m;景观亮化工程电压为380V。合同估算价:1700万元,其中绿化工程200万元;景观工程1000万元;景观人行桥梁工程300万元;景观亮化工程200万元。 计划工期: 10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1700万元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绿化(含一年绿化养护,养护等级一级)、慢行系统,驳岸美化,围墙,栏杆,休闲广场、绿化种植,园路,廊架,景观人行桥梁及景观亮化工程等。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1资质条件:1、[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2、[园林绿化工程一级](含)以上; 3.1.2财务要求:2011至2013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以本单位名义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注: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工程造价≥120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类似工程有效期自2009年9月17日至2014年9月17日);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备案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以无锡市招标办诚信库信息为准。 3.1.4信誉要求:提供企业在近三年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在过去三年中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符合锡开检发(2010)26 号《关于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暂行规定》、《无锡市新区建设市场各方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和《无锡新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的承诺书。(承诺书扫描件附在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之后;承诺书必须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否则视同无承诺书)。 3.1.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3.1.5.1[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3.1.5.2如果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xx专业xx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则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公司注册满3个月;如果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其他资质,则必须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内附近三个月交费清单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交费证明。近三个月为连续三个月交费且交费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当月的前三个月,例如:某工程在2011年5月份发布招标公告,则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2011年2至4月份的养老保险交费证明)。 3.1.6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1.6.1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3.1.6.2拟派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3.1.6.3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主体单位必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一级资质;(2)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8月22日 9:00 时至2014年08月26日 16:00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报名。 4.2 请报名后务必于2014年08月26日16时前在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09月17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新区服务点(无锡市新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无锡市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金诺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天山路5号地 址:无锡市新区长江路5-3号东方银座807-808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陆勤静联 系 人:曹林、陈燕 电 话:0510-85223257电 话: 0510-86810955、13646156998 传 真: 传 真:0510-8681095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jsjinnuo666@163.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