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1212104120140044招标备案号:12212014074009施工招标公告津建交园区施工[2014]0805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局滨海科技园三期交通设施项目 已由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津高新发改立项[2014]17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局 ,建设资金为 80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受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局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局滨海科技园三期交通设施,总投资约800万元,施工面积约20公里。 2.2 工程建设地点:滨海高新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局滨海科技园三期交通设施,总投资约800万元,施工面积约20公里,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2014年09月30日 至 2014年11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5、(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专业不限;(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专业不限(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并经过安全培训且具有安全培训考核证书,并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安全项目经理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08月2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4 年 8 月 25 日 至 2014 年 8 月 29 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09月01日至2014年09月05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79号利和大厦三楼305室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浩(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未来科技城南区综合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方兵 电话:13389094333 传 真:24839835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肖聪(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79号利和大厦三楼 邮政编码:300042 联系人:王昊 电话:23393292 传 真:23393292-8058 日期:2014 年 8 月 25 日 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受理负责人:张磊 电话:83715792传真:83717825电子邮箱:yqzbz01@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梅苑路6号海泰大厦四层第六会议室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李克勤 电话:24538762、24538760、2367328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