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安阳县产业集聚区长宁大道、园一路延长线及配套等五条道路建设工程BT项目已由 安县发改能源交通[2014]90、91、92、93、94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自筹,招标人为安阳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安阳县产业集聚区蒋村镇境内。 2.2 建设规模: 本项目施工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长宁大道(丰庆路-西环路)工程,建安费约530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 包括主路面及人行道、绿化、给水、雨水、污水、涵洞等配套工程。 二标段:园一路延长线(丰庆路—中轴线)及园一路配套(中轴线—孟蒋路)工 程、园二路延长线(中轴线—孟蒋路)工程、园四路(中轴线—孟蒋路)配套 工程、园五路(卫灵路—园一路)配套工程,建安费约3794万元。主要建设内 容包括主路面及人行道、绿化、给水、雨水、污水、涵洞等配套工程。 2.3工程质量要求:按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合格)。 2.4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合同约定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投融资、建设及移交。 2.5 计划工期:13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 (1)本项目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良好的融资能力,同时具有投资建设能力,拟派建造师应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无在建工程,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省进豫企业应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并领取《进豫备案介绍信》。 (3) 具有投资建设能力,递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诚信保证金。 一标段:投标保证金80万元;诚信保证金550万元。 二标段:投标保证金60万元;诚信保证金400万元。 (4) 信誉良好,具有安阳县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回购 工程建设采用BT模式,不预付工程款,工程价款分4年支付,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总价(建安费)的30%,第二年支付财政评审结算价总额的30%(以评审中心评审后的价款为准,支付到评审结算价总额的60%),第三年支付财政评审结算价总额的20%,第四年支付财政评审结算价总额的20%。从第二年开始,未付工程价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息。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14 年 8 月 22 日至 2014 年 8 月 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 12:00时,下午 15:00时至 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服务大厅(安阳市海河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3报名时应提供法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件复印件。 注:报名时,被授权人和建造师养老保险证明要求报名现场通过网上查询,网上无法核实的,拒绝其报名。开标截止日期前如需变更被授权人或建造师需要到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新查询核实养老保险,否则变更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年 9 月 12 日下午15时 00 分,地点为 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大厅(安阳市开发区海河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阳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代理机构:河南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阳县产业集聚区 地 址:郑州市建设西路187号 联系人: 卢先生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372-3329977 电 话: 13619835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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