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鹿镇场镇风貌改造、景观打造及绕城道路新建项目四期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白鹿镇场镇风貌改造、景观打造及绕城道路新建项目四期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彭发改立项【2010】6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彭州市白鹿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彭州市政府统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彭州市白鹿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彭发改招【2010】9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2010072801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彭州市白鹿镇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河堤长度350M。 2.3计划投资:约350万元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的全部施工。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计划工期: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水利类工程总承包商Ⅱ组及以上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用记录:四川省省外企业应同时具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25日至2014年8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厅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9月22日10时30分,地点为彭州市天彭镇回龙西路18号,“彭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 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彭州市白鹿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白鹿镇清河街18号 邮 编: 611942 联 系 人: 周女士 电 话: 028-83770151 传 真: 028-83770151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218号K区8幢 邮 编: 610017 联 系 人: 金女士 电 话: 028-86910746 传 真: 028-869177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