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重点道路桥梁设施维护项目招标公告公告发布日期:2014/8/25公告号:2014-478g 项目名称:市重点道路桥梁设施维护项目 工程地点: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出资比例:100% 招标工程类型:施工-城镇道路 本项目总投资额:4054万元工程造价:4054万元 结构形式:其他工程规模:胶宁高架路等桥梁(路)面及结构、人行道维护、排水口清淤、隔音屏、栏杆保洁维修、维修路面交通标线施划、日常巡查、环卫保洁、防汛清雪、安全检测等 计划文号:青建城字[2014]80号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建设单位联系人:黄继民建设单位联系电话:86667376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招标单位联系人:黄继民招标单位联系电话:86667376 招标代理单位:青岛佳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毕雯璐、庄敏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85966519-805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370200427400601201412N030149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胶宁高架路(城市快速路)(单跨最大跨度44米)、杭鞍高架路(单跨最大跨度47米)、隧道接线桥梁部分、跨海大桥高架路(单跨最大跨度49.755米)、杭州路立交桥(单跨最大跨度43米)、铁港立交(单跨最大跨度43米)等市重点道路桥梁设施实施的桥梁(路)面及结构、人行道维护、排水口清淤、隔音屏、栏杆保洁维修、维修路面交通标线施划、日常巡查、环卫保洁、防汛清雪、安全检测等。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少量建筑垃圾,按青岛市有关规定,建筑垃圾自行解决,不影响市容。(本项目维护期限为3年) 2.招标内容:市重点道路桥梁设施养护范围内的桥梁(路)面及结构、人行道维护、排水口清淤、隔音屏、栏杆保洁维修、维修路面交通标线施划、日常巡查、环卫保洁、防汛清雪、安全检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1.投标企业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3.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入青信用证》,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违反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被受到限制投标的市场行为证明(证明材料一个月内有效);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2.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3.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四、联合体投标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投标人不需要提供同类工程经验。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无。七、投标标段要求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 2014年8月25 日9 时至 2014年8月29日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 2014年8月25 日9 时至 2014年8月29日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 3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单位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九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0532-85966519转805。 3.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公告时间:2014年8月25日9时0分 - 2014年8月29日17时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