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本项目小区内的景观工程,绿化工程、道路及雨污水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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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投标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
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壹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同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4、注册地在即墨市行政辖区以外的投标人,须办理完毕市政企业外地入即信用登记; 5、投标人必须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
三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受理时间: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受理部门电话:0532-88553039;公示期间对该项目办理邀请招标有存在的问题,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节假日不受理)。反映问题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时间、地点、经过、证人等真实清楚或基本清楚。反映问题时,要用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经查反映情况属实的,不予以办理邀请招标手续;无异议的,公示期满准予办理邀请招标手续 。 |
公示时间:2014年8月26日8时30分 - 2014年9月1日16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