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237477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增城市中新镇里汾小游园绿化工程施工交易公告 |
工程简介: |
增城市中新镇里汾小游园绿化工程 施工交易公告 根据增发改投[2014]150号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发包价达到穗纪字[2013]33号文规定的小额建设工程规模, 增城市中新镇人民政府 现对增城市中新镇里汾小游园绿化工程施工通过随机抽取(摇珠)方式,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增城市中新镇里汾小游园绿化工程 二、建设单位:增城市中新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020-32966773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如有):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如有):广州市琳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82630520 招投标管理机构:增城市林业和园林局 投诉电话:020-82735092 三、建设地点:中新镇里汾村 四、工程概况及交易须知: 1、交易内容、规模:该工程为增城市中新镇里汾小游园绿化工程,主要包括项目实施绿化工程,绿化面积11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清理建筑垃圾,安装大理石桌椅4套,铺贴广场砖508平方米,新建树池3座、圆形涵洞和栏杆,并实施绿化种植养护工程等。(具体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2、发包价:226465.53元。 3、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保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5、质量标准: 合格 6、工期要求: 2014 年 9 月 15 日计划开工,施工总工期:60日历天。 7、承包意向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报名截止之日计起)。 8、踏勘现场方式:建设单位不集中组织,由承包意向人自行踏勘。 9、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的履约保函为承包价款的10%。 10、保修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11、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起计算, 1 年。 12、合同: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执行。 五、发布交易公告时间:从2014年 8 月25 日 23 时 59 分至2014年 9 月 2日23时 59 分。 注:交易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电子施工图纸、发包价及其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文件、资料。发布交易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如建设单位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公告发布时间,若因此交易时间发生变化的,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六、报名及递交资料的时间及地点: 1、网上报名时间:从2014年8 月 25 日 23 时 59 分至2014年 9 月 2 日23 时59分。 注:网上报名时间自交易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日。 2、现场报名(递交报名资料)时间:从2014年 9月 3日 9 时30 分至2014年 9 月 3 日 11 时 30 分。 注:现场报名(递交报名资料)时间自交易公告截止发布次日起不少于2小时。 3、现场报名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 4、报名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七、摇珠时间及摇珠地点 1、摇珠时间:2014年 9 月 3 日 15 时 00 分。 2、摇珠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开标1室(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室)。 3、摇珠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八、承包意向人合格条件: 1、承包意向人在广州市园林绿化施工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中。 2、承包意向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具备符合穗建筑[2010]915号文规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格,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必须满足:①年龄不满60周岁;②已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4、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5、承包意向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 6、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0.4万元(注: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发包价的2%)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未在交易公告第八条单列的合格条件,不作为承包意向人不合格的依据。 九、报名资料收取方式 本工程在报名时,由建设单位收取承包意向人提交的报名资料,并根据交易公告第八条的内容进行资料核对。提交报名资料完整、符合合格条件的承包意向人视为报名成功,可参加摇珠活动。 十、报名资料的递交和接收 1、承包意向人代表应按本公告第六条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建设单位递交报名资料,承包意向人代表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提交报名资料。 2、若出现以下情况,建设单位将拒绝接收报名资料: ⑴ 非本工程相对应的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内单位; ⑵ 在报名截止时间后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报名资料的; ⑶ 委托代理人提交报名资料,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的。 ⑷ 承包价及安全文明施工费、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未按规定填写的。 3、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建设单位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报名资料,承包意向人可向招投标管理机构投诉。 十一、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不足3家为交易失败,建设单位应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建设单位两次公告后,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仍不足3家的,建设单位可在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中随机抽取确定承包人;若无承包意向人报名,建设单位经集体讨论可从企业库中直接委托承包人。 十二、承包意向人代表可按本公告第七条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摇珠会,承包意向人是否到场,不影响摇珠结果。摇珠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承包意向人的监督。 十三、确定承包候选人后,建设单位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应包括:承包候选人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证书编号、交易价。 十四、建设单位在公示结束后5日内确定第一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并发出《工程发包通知书》。 十五、建设单位应当自确定承包人之日起15日内,向招投标管理机构办理交易情况备案。 十六、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应当自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交易公告和承包人的承包意向商定和签订合同,建设单位和承包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十七、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发包价,承包意向人均应承诺按此价格承接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十八、本公告发出后,在报名截止时间3日前,建设单位可对交易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不足3日的,建设单位应当顺延报名截止时间。 十九、本公告(包括修改、补充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和其他法定媒体同时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二十、施工图纸、发包价及其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文件、资料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承包意向人,承包意向人可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 二十一、潜在承包意向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交易公告有异议的,应在报名截止时间2日前向建设单位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增城市中新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 020-32966773 地 址:增城市中新镇中福路40号 二十二、建设单位须将交易公告报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
报名期限: | 2014/8/26至 2014/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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