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湖北宜昌市朝阳路、金岭路、松林路等七条道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237705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湖北
工程名称:

湖北宜昌市朝阳路、金岭路、松林路等七条道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朝阳路、金岭路、松林路等七条道路绿化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工程概况
1、建设规模:宜昌市朝阳路、金岭路、松林路等七条道路绿化工程。
2、本次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行道树、绿化带苗木采购、种植、管养等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工程建设地点:宜昌市朝阳路(高速公路-东山四路)、五龙一路(五龙大道-安置房)、同强路(东站路-城东大道)、金岭路(民主路-亚元路)、中南一路(中南路-松林路)及松林路(中南一路-城东大道)、松林路(中南路-宜黄高速)、蒋湾路七条道路沿线。
4、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五龙一路2014年9月30日前完工,松林路、中南一路及松林路、蒋湾路、金岭路、同强路2014年10月31日前完工,朝阳路2014年12月31日前完工。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的合格标准,苗木种植当季成活率达95%以上,未成活部分应及时补栽补种,自通过验收一年后的成活率必须达到100%。其他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的要求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副本原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所有投标人均应提供宜昌市城乡建设协会办理的有效备案手续或有效的《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委托代理人及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在宜昌市城乡建设协会办理的有效备案手续或有效的《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上记载的人员,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提供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证书原件)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证书(园林绿化专业)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须提供原件)
②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2011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道路绿化、小区绿化、公共绿地绿化工程均可)施工管理工作(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有效证明原件核查,但应能完全反映考核内容,如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可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等材料);
5、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是园林或者农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原件)。
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
7、投标人2011年1月1日以来独立承担过(已完成或在建的)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道路绿化、小区绿化、公共绿地绿化工程均可)施工任务(须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有效证明原件核查,但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投标报名时间为2014年8月26日至2014年9月19日10时00分止,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9日10时00分,①将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大厅;②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http:/219.139.130.120/ychy)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 号)七楼 701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宜昌市城乡建设协会办理的有效备案手续或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上记载的人员)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
九、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4 年8月26日。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三峡日报》、《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众信息网》。
招 标 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珍珠路109号金安阳光大厦21楼
联 系 人:宋妍妍
联系电话:0717-6775732

报名期限: 2014/8/262014/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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